我住的是電梯大樓
出電梯後的公共空間廳廊是由五房包圍的封閉空間
其中有一家門口老是堆滿鞋子
先不說對公共安全的威脅
有礙觀瞻降低居住品質
每次走出電梯就先要聞他們一家人的腳臭味
實在很不爽
敢問各位居住的地方會這樣嗎??
容許這樣嗎??
有無法可制裁這現象??
謝謝!!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及同條文第2項「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這個我覺得管委會一定可以管
只是不想管而已
如果一定要他們撤下鞋子的話
也不是沒辦法
一個就是拍照直接向縣市政府工務局告發
但是這個有可能會害整棟大樓住戶一起被罰款
不然就是來暗的了
用2樓的方法試看看
三不五時給它來一下
看他們會不會改善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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