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計程收費費率預定本月公佈

以下取自高速公路局新聞稿:

國道高速公路預計於民國101年12月開始全面計程電子收費,實現用路人「走多少、付多少」公平計程收費之目標。實施計程收費後,預期高速公路行車將更為順暢,用路人可節省行旅時間與油耗成本,發揮節能減碳之社會效益,期待社會各界給予政策支持。

計程收費政策係於電子收費規劃以BOT模式推動時即已確立,而計程收費觀念係自高速公路通車收費以來,即有民眾陸續反映計次收費並不公平。
(1)對短程者不公平:現行收費站間距約35公里,交流道間距約10公里以下,例舉五股~林口 7公里付費40元,內湖~中壢 50餘公里同樣付40元,顯見收費之不公平。
(2)對長程者不公平:都會區短程旅次多不用繳費,此類短程交通量影響該路段之通暢,亦即干擾長程繳費者之使用順暢道路之權益。

關於民眾所關心之計程費率為何?目前本局針對計程費率相關議題,業已委託專業學術機構進行專案研究,全案將進行國道路網交通量調查及運量預測,並在符合償本、使用者付費兩大原則下,通盤考量各項工程建設計畫、國道基金財務自償率之限制及財務現況等,研擬最適計程通行費率。預計於民國99年4月提出具體研究成果,目前媒體所載之費率,均屬臆測,未來倘有具體研究結果,本局將會適時向社會大眾提出說明。

到時候此系統上線,我擔心2個問題:
(1) 現在裝的ETC車機,因不想影響視線與美觀,自行移至後照鏡後方,不過遇到扣款失敗的機率有兩成,中南部的收費站最為嚴重。以後交流道的ETC不知還會不會常常扣款失敗,那不就常常要補繳了,麻煩呀!

(2) 其實這一點才是我最擔心的重大陰謀
只要以上下高速公路的距離除以時間,馬上就可算出是否超速行駛,紅單稍後就會以掛號送上。會不會到時候接著就宣佈民國103年要來玩這一套?我想我車上的蝸牛可能悶到暗自哭泣吧...
1.世界電子大國使用巨無霸形ETC機子實在是笑死人
2.未來一定會有新聞說某車上下交流道時間換算車速是....
警方約談車主
根本無法舉證何處、何時及超速時速,如何開罰?

那開太慢是不是也要罰?

別太緊張,自己嚇自己。

那也是促進各休息站的業務量的作法

因為您開太快了所以要去休息站中來延長時間
反正都去休息站了那就順便買各東西促進經濟發展
HondaExclusive wrote:
根本無法舉證何處、何...(恕刪)


版主的意思應是說若行駛100公里,時速100行駛,大於一小時是正常的

若小於一小時則代表時速超過100公里,就代表超速
HondaExclusive wrote:
根本無法舉證何處、何時及超速時速,如何開罰?


可怕的就在這裡,ETC裝置不只有偵測車機的扣款功能,還有一台數位相機架在旁邊喔!
(各位過收費站時抬頭看看就知道了)

不然誤闖ETC車道的車是如何接到罰單的呢?就是數位相機把大牌拍了下來,且每一台過站時都會拍。

有了數位相機的照片,上下交流道時也有扣款的時間,再算一下行駛距離,不就...

我是希望中華民國萬萬稅不要用在這裡啦 ~
根據莫非定律

事情的發展會比我們想像中的更糟

所以

根據行車時間來開超速紅單一定會執行.

更可怕的是 你只要經由高速公路 就會完全被監控

這是不是已經違反了妨害秘密罪了??
還是無法舉證何處、何時及超速時速?

如果用平均時速就可開罰,那一定要先以法律訂定才可以。
日本好像就是這樣。但是我們的立法諸公不會讓它過的。

另外,平均時速太慢的,是不是也必須開罰?

問題多多。不是說罰就能罰。如果隨便就開罰,會變成全民公敵的。


題外話

我覺得在高速公路開慢車,對交通安全的危害,要比開快車要來的嚴重,

但是這幾年來不知道開了幾張罰單。




如果你盡可能全程定速120km/h行駛,其實100公里的路程也是要60分鐘。均速也是約100km/h而已。

不必擔心那問題吧!
我是贊成使用者付費,開多遠繳多少路費。
希望路費能夠費率低一點。

計程車到時候勢必一定要額外收過路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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