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裡有一間萬華老公寓,
前幾天建商來開說明會談"合建",
建商是說因為都更難度太高,時間拖太長,
所以不採都更,改採合建方式,
就看願意合建的有多少,
願意的就來合建,不願意就直接替除,
也就是犧牲都更獎勵容積,換取改建的成功率。

所以想請教一下版上都更高手,
如果用合建不走都更,我們大約會損失多少%的都更獎勵容積?

在不考慮獎勵容積下,單純只看容積
房子條件:
商四,前面臨路12.7米,後面巷子4米,
800% x 50% x A = T%
請問A是多少?

假設最後算出來T%=600%,小於800%,
如果走都更的話,都更獎勵還有可能往上加嗎?
還是600%就是極限了?

建商說商四的地,就算走都更,
政府給的獎勵容積也很少,
請問商四的獎勵容積大概是多少%?


感謝高手賜教。
文章關鍵字
建商學聰明了,何必去搞不可能的任務,投入成本低又能盡快執行最重要
投入大筆資金與眾人力量,還得終止在一個反對意見下
這一個反對意見那麼偉大?可以打敗少數服從多數……
容積問題我從沒考慮過,能改建成才是重點,反正最後總價值有更好更高就行了
八字沒一撇時講容積都多餘的,你的樓上樓下有一戶不願時,你想的再美也沒用,連參加的機會都沒有
相反的,只要全體通過,要怎麼灌到最高點都不是問題
有住戶問我改建後相關容積與利益,我都說先簽的意願書才會有
連地基都沒有……口水蓋的大樓能當真???

我在公告上寫著,本大樓改建計畫無建商參與,所有利益屬所有住戶按比例分配
你的不同意也不會爭取到更好的利益,左鄰右舍不會有人願意把廁所送你
對於不同意的理由也請說明,未來在權利分配階段才好事先安排,尋求解決辦法

未來就讓同意的一派商量如何分配,不同意的那派自己去商量……反正不同意派內一定又會分派對立……

預估值常是改建阻力,一算就沒搞頭放棄,過程有人想強取豪奪,不如預期時又有人有理由反悔……看了討論區眾多進行中的網友態度可知道

achitsai wrote:
建商學聰明了,何必去...(恕刪)</blockquote

樓上大大說得十分中肯

就算你知道容積獎勵值又怎樣?那都是估價師,規劃單位,建商概抓的,建商只會在那張容積獎勵表下面加註(一切容積獎勵依xxxxx核定為準)

所以知道又怎樣?你以為真的可以申請得到麼?

假如沒辦法達到都更的門檻(人數,面積.....),知道容積獎勵又如何?!這案子還不是不成


建商現在學乖了,以前笨笨的還先花錢請估價師來算合併前後分配,估價師也很可憐!整天配合建商改數字,改完給地主看,地主輕輕地說:為什麼我家土地權利價值比例比隔壁老王少? 我不想都更....

建商:.......你家土地短少我已經請估價師用建物使用權拆分後找補到差不多了,還想怎樣?

沒錯.....這案子就死了!!大家就慢慢等吧


你真的有興趣知道容積獎勵,可以去該地區的都更處詢問,我想都比在這邊東聽一個西聽一個有用!!


參考囉 ~


住戶也學聰明了.

achitsai wrote:
建商學聰明了,何必去...(恕刪)
忍忍忍
以你家的路寬來看
800%的容積就用不完了
除非內縮
商四容積800 建蔽70
臨路不到20米
這一定要縮不少吧
不然跟本建不高
容積用不完的可能居多
聽到人家臨路1X米是商四.....我臨路70米是住三.........還金融特區.......機場特區發展.......
還要多久才開通盤檢討會???.......我雞蛋都買好了......
THE666 wrote:
小弟家裡有一間萬華老公寓,
前幾天建商來開說明會談"合建",
建商是說因為都更難度太高,時間拖太長,
所以不採都更,改採合建方式,
就看願意合建的有多少,
願意的就來合建,不願意就直接替除,
也就是犧牲都更獎勵容積,換取改建的成功率。

所以想請教一下版上都更高手,
如果用合建不走都更,我們大約會損失多少%的都更獎勵容積?

在不考慮獎勵容積下,單純只看容積
房子條件:
商四,前面臨路12.7米,後面巷子4米,
800% x 50% x A = T%
請問A是多少?

假設最後算出來T%=600%,小於800%,
如果走都更的話,都更獎勵還有可能往上加嗎?
還是600%就是極限了?

建商說商四的地,就算走都更,
政府給的獎勵容積也很少,
請問商四的獎勵容積大概是多少%?


800商四 面12米容積用會不完,會有高度現制(估計只能用600%),基於道路陰影1:3.6斜率也還要退縮
最少是面16米計畫道路才夠
但因為800%,興建必高於15樓以上(超過50米會有落物曲線),SRC
高樓層防災設備規劃,光營建成本就比一般高多了
我不知道你們建商的預定的基地範圍及大小是多少,你的土地坐落面臨12米道路
若建商的基地範有面到16米道路,整宗商四(建商+包含你的)基地興建,800%容積也是能用完



依你土地坪數
商四土地1坪可蓋13坪建坪 合建假如萬華區地主約分得60%
等於12.8~13.6坪,地主60%為(7.68~8.16坪)但前提是面16米已上計畫道路或與面16米的計畫道路的土地合建

若無的話,只能依照12米道路計算就是5.76~6.12坪



至於你說的容積獎勵是多少,那要看環境
走都更明年一月實施容積管制,都更上限不得超過50%(包含策略性地區如車站附近)
現在就算建築師初步抓好都更獎勵值也沒意義
也不會就如當初抓得值那樣,就算能達到的所有條件,送事業計畫審合也不可能讓你達50%....
一般都是抓1.2~1.3的值

都更時間長,建商除了需付出高樓層營造成本,興建後還得分給地主
就算都更能產生的坪數較多,但對建商來說利潤上也沒比合建好
除非是真的很好的地段,合建後坪數小於原舊建築坪數一些些,才會評估用都更的方式

如果建商在你們土地旁持有土地,畢竟商四就可以產生不少坪數了
縱使100坪,只要面16米道路以上,建商獨自興建推案,就算住戶不參與合建,也沒差
差別就在於規劃設計上,建商自己蓋
你及鄰地都是面12米的,那你的土地就只有600%容積的價值(土地條件變得更差)

都更獎勵值是無法解決你600%的問題
因為那是建築技術規則與台北市土管高度限制問題(因為你面12米)
muji1005 wrote:
至於您說的A是說免計容積嗎?(1.6~1.7的值)


先感謝大家的回答...

800% X 50% X A = T%

A是指路寬(單位: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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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到,發現我的公式錯了,難怪大家看不懂

應該是50% x A(路寬),不用再乘800%........

第25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且容積率不得超過其面臨最寬道路寬度(以公尺計)乘以百分之五十之積數,未達三○○%者,以三○○%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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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那天開會才知道,路寬不只會限制建物高度,
還會直接影響容積的限制。


特別感謝muji1005大大,
小弟拜讀您的回應中。
補充 若是在萬華區靠近總統府附近的~還會有國安高度限制 所以基本上商四 800% 的容積要用完是不太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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