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申請內政部營建署的自用住宅購置補貼拿到了補貼許可金額220萬及利率約1.417%但問題來了,我目前貸款銀行利率為一段式1.84%金額600萬,我的計劃是貸這220萬去還這600萬部份的錢原本貸款600萬,利率1.84%計畫貸款380萬,利率1.84%220萬,利率1.417% 原本貸款,但是如果要去貸220萬這一條就必須把全部的貸款轉移到新的銀行,然而現在的銀行利率很難找的到比我原先低的,請問有辦法讓我兩邊都貸的到嗎?請各位大師幫忙~~~
辦貸款需要用房子設定抵押的,你一個房子怎麼設給兩個銀行??基本上除非有住宅補貼的銀行可以用你之前的利率轉貸,否則無解。~工讀生~ wrote:有這種事@@ 難以理解為何貸220萬的住宅補貼要把全部的貸款移到新銀行...??分開後 二種視為二個貸款 利息 年限 償還金額 也都是分開算是銀行規定得挷一起嗎..向補貼的辦理單位查詢一下.
跟 trambone 大 說得差不多1.原貸款銀行 有承作的話,就拿證明請他們把其中220萬部分轉成 證明的利率這種方式是一定可以的,但前提是 原承貸銀行 有承作住宅補貼2.如果 原貸款銀行 沒有承作最理想的方式拿證明去新銀行貸220萬,匯到原貸款銀行但可行性未知但是這種太少人辦了,所以有些行員遇到也不一定知道該怎麼辦有問題還是問一下承辦單位
請先看看既有貸款銀行是否有承辦 自用住宅購置補貼, 大部份的銀行其實都有的承作資料來源:營建署網站如果是承辦銀行就很簡單, 直接將貸款的220萬移轉成 1.417% , 剩下380萬還是1.84%(房貸只能在一家銀行承作)如果運氣不好沒有, 就必須轉貸, 這樣就必須比較試算, 看何者方案划算...若有需要我再幫你比較, 這不難算我的直覺是, 你目前的銀行應該有承作自用住宅購置補貼 貸款只是你的業務專員, 知不知道、專不專業而已, 畢竟申請此業務的人不多營建署網站: http://pip.moi.gov.tw/Net/B-Subsidy/B1.aspx
銀行應該都有做。我之前也辦過一樣的220萬補助。銀行會將你的現有剩餘的房貸金額拆成兩筆,一筆220萬,利率就是1.417%,扣掉220萬後剩餘的金額一筆貸款,利率就是你跟銀行簽的合約。如:600萬,你繳到剩550萬,就分成220萬一筆,330萬一筆。提醒你要注意幾點:1. 房貸年限是否重新計算?2. 如有寬限期是否重新計算?3. 有綁約的話,綁約年限是否重新計算?4. 要注意銀行的合約,如果當你220萬補助因失格取消,那這220萬的房貸利率怎麼算?因為有的銀行會在合約註明,如果房貸戶這220萬因為失去補助資格,這一部分的房貸利率會高的離譜。(我就吃過虧,居然比330萬的利率高約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