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我是自己目前狀況,希望版上能提供建議看法
背景: 32y, 工程師, 單身, 月薪55k
需求: 想買竹東環球2期,還沒訂,明年2月交屋,自住
(1)頭期款到交屋共需140萬,我自己存款不夠頭期款,最近跟銀行借信貸50萬,剛好140萬夠頭期
信貸50萬分3年還,今年平均月還15K+6K房租電費,這部分的支出應該沒問題
(2)等明年2月交屋,就要開始付房貸,但我信貸到時候還有2年還沒付清,同時付信貸跟房貸對我來說壓力太大,我希望房貸有3年寬限期。那麼到明年的話,是不是可以每月是付15k的信貸+8k寬限期的利息,這部分的支出仍然沒問題。
以上是我的規劃,請問版上大大,能否這樣安排或者有其他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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