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不對
應該是當都更遇上古蹟才是
以前不劃,偏要在敏感的時候劃定?
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不知到那些搬出去的人過得還好嗎?

來源:http://www.dg543.com/thread-438-1-1.html
內文:
你好,我們家在新店碧潭都更案的其中一戶,民國98年開始走入都更程序
前期也都有些住戶不同意,但在後期大家也都全部同意都更案進行,也接續的搬離原本的住處。
但已經到了民國106年,我們依然沒有家可歸,就因為碧潭大橋在都更進行當中被劃為文化資產。
以前不劃,現在我們想要換一個更好的居住環境,卻被說是欲破壞文化資產之名的都更案,建商也都願意承擔所有風險
也願意退讓,實施更安全的工法以保護碧潭大橋。
但走到現在,新北市府人呢?
現在只剩下,假日的少數人潮,以及空蕩的屋子,原本居住的老人們,都回不來了。
不知到在板上的各位,對於此案有什麼看法,還有可能繼續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