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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碧潭都更案,被遺忘的居民們。

當古蹟遇上都更
喔不對
應該是當都更遇上古蹟才是

以前不劃,偏要在敏感的時候劃定?

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不知到那些搬出去的人過得還好嗎?



來源:http://www.dg543.com/thread-438-1-1.html

內文:
你好,我們家在新店碧潭都更案的其中一戶,民國98年開始走入都更程序
前期也都有些住戶不同意,但在後期大家也都全部同意都更案進行,也接續的搬離原本的住處。

但已經到了民國106年,我們依然沒有家可歸,就因為碧潭大橋在都更進行當中被劃為文化資產。

以前不劃,現在我們想要換一個更好的居住環境,卻被說是欲破壞文化資產之名的都更案,建商也都願意承擔所有風險
也願意退讓,實施更安全的工法以保護碧潭大橋。
但走到現在,新北市府人呢?

現在只剩下,假日的少數人潮,以及空蕩的屋子,原本居住的老人們,都回不來了。
不知到在板上的各位,對於此案有什麼看法,還有可能繼續下去嗎?





你來這問?有事嗎?
這只會跟你說別都更,會被萬惡的建設公司賺走。

這個位置要都更成26層的購物中心和大樓? 真的是瘋了

http://www.uro.ntpc.gov.tw/archive/file/1021004govbtnpdf.pdf
你們都已經正式簽約了嗎,...這景氣這麼大的建築案建商根基要很粗。

碧潭大橋會是古蹟? 應該是碧潭吊橋吧.
比起這個案子是否能夠持續推動,更在意的是那些早就同意且搬出去住的人,應該如何安置?
摸摸鼻子回去繼續住?還是?
被擋是否跟吊橋兩岸的商家利益有關係?

x14125 wrote:
被擋是否跟吊橋兩岸的...(恕刪)


這好像是沒有被特別討論到的地方~~~~
合建或都更,千萬別答應先搬出或拆屋。至少要確認所有地主都信託及建照申請下來並完成選屋,再來搬家或同意拆屋(寫入契約特別協定)
這個都更案會停下來的主要因素是都更案要去移動碧潭吊橋的橋索。

吊橋的橋索移動的工程是非常龐大的事情,為甚麼公共建設要為了都更去做一個本來不需要做的重大工程

建商為什麼不避開吊橋的橋索而是選擇對吊橋做一次重大工程? 加上吊橋本來就是幾十年前建的,

建商能保證能做了移動之後不會損壞吊橋的結構嗎? 而且對吊橋施工的費用要誰出? 建商要出嗎?

這件事情根本就是胡搞,遇到阻礙真的一點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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