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工程總價:本工程總計新台幣_200,000 元整,估價單明細表詳如附件。
五、 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一律以現金方式交易。
①工程進行簽約時,甲方先行支付乙方30%簽約金,計新台幣_ 60,000 _元整。
②工程開工進料時,甲方需支付乙方40%施工費,計新台幣_ 80,000 元整。
③工程進行至油漆進場時,甲方需支付乙方30%施工費,計新台幣_ 60,000 元整。
請問各位這樣合理嗎?全部付款都在進場時,完全沒有驗收付款這塊內...= ="
橘泡泡 wrote:
①工程進行簽約時,甲方先行支付乙方30%簽約金,計新台幣_ 60,000 _元整。
②工程開工進料時,甲方需支付乙方40%施工費,計新台幣_ 80,000 元整。
還沒動工 已支付70%的工程款了…
除非非常信任對方or合約內容有利於你
不然看過很多人前面款收的很快 ...後面做起事來推三阻四的
動不動就增加預算 再跟你收錢 ~~~~破預算不打緊 無法完工才是惡夢!!
有收爛尾的經驗了~~~如果簽了這份合約開工後請多抽時間去工地看
之前的經驗 朋友被設計 後來基於朋友情誼去幫忙收捨爛攤子
看到現場慘不忍睹 所有木作才做好櫃體 錢已收去了近8成
水平 垂直基本的都沒有做好 導致後面很難收尾
久久來一次工地 找一堆理由要錢 到後面根本就不打算收尾
只要放的愈久 愈有機會挖錢
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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