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比較偏好宅神的說法,因為其實我自己也是"騷屁股"喜歡住台北市又買不起,那當然只好用租的。
不過由於本身的喜好及職業關係,無法忍受不堪入目的居住環境。
所以有感而發的想把自己已經"佈置"好了一年的租屋處跟大家分享。
因為我認為雖然是租房子但是居住品質能夠自己決定,自己看得舒服的房子住得才會舒適!
========前言囉嗦完了=========
一年前因為原本租屋的套房合約將至,而這其間也多了一位"老大"與我同住,所以想說找個有"廳"的房子,
如果不小心吵架倒還不用到淪落街頭(睡客廳......),就在這些原因下,花了一些時間找新居所,
直到一年前看到一間格局條件不錯的房子,在討價還價之後也順利承租了,不過也只是本身條件好,
以剛承租的樣子我覺得很不及格,所以請房東搬走一些我不"需要"的東西,接下來請各位看看當初的樣子吧。










就在這原本的狀況下第一時間決定自己要重新把門與門框的顏色盡量處理相同。及改變牆色。
接下來著手先把平面配置處理好。

因為是租屋的條件下,所以前提是能省則省及事後如果房東要我恢復成原況的好處理。
在一切就緒及訂案後,開始油漆、做假的文化石,鎖窗簾、層板、佈置及組裝些新添購家具並加裝幾盞燈。
完成如下。




















最後那些公仔都是我家老大的,我個人是不喜歡收集這些東西,不過剛好也能夠把家裝置佈置得很豐富。
家,只要適當的佈置,就會有生命,就絕對會有不可取代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