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p me!離職時一定要拿勞健保轉出單和離職證明嗎? 明天要離職了.

爬了一些文都說離職時最好跟原公司拿勞健保轉出單和離職證明,
但是還是不太瞭解拿勞健保轉出單的作用?

請問各位大大,離職時一定要跟原公司索取這兩項東西再離開公司嗎?
如果沒有拿,會怎樣嗎?

我明天7/31是最後一天的上班時,之後就要離職了...
今天下班前我有跟老闆說我明天辦交接時要拿勞健保轉出單和離職證明書
他就問我說為什麼要拿那個...? 還叫我自己去勞健保局申請就可以了
還一直強調~~
『拿那個的好處和壞處在哪裡?』
說他開業那麼多年,都沒有員工跟他要過.
他一副覺得麻煩的感覺.還說如果要看退出紀錄
自己去勞健保局調紀錄就可以看得到了.
我還有說我要申請離職證明書,他說那個要幹嘛
我說可以證明我確定在這家公司待過~也辦妥了離職手續
離職當天拿到~這樣以後也不用再跑公司一趟.

他就說到時我錄取新公司時(他不知道我 還沒找到工作就離職)
,我的新公司自己去調勞健保時~或投保時就可以看到上一間公司的
紀錄了(我投保的紀錄) 這也可以當離職證明啊
所以他不想開給我.他也認為沒必要.


剛剛的談話中,他不斷強調:
『拿那些東西的好處和壞處在哪裡?』
我也被問的牙口無言,也被他說的講的一頭霧水~但是我就是監持要
他就叫我回去再問問看~是不是有必要.
感覺他很不想給我.
所以上來請教大大~~
是否一定要這兩份東西呢?

我明天要怎麼跟他說明~這兩個東西的重要性~再要一次??
我剛剛被牽著鼻子走了>"<
我目前是還沒找到新工作~因為轉轉原因.我是自願離職的喔.不是非自願.

如果他們幫我退出勞健保~

我是不是就不能看醫生了??~~
sorry..因為這是我第一份出社會的工作~一切很無知>"<


明天也打了一份交接單~要準備把一些庫存表、單表之類的交接給老闆娘
然後請她們在交接單上簽名,但很怕他們覺得我幹嘛準備那份交接清單
而且為什麼要簽名~~~到時很擔心他們不簽!!!!
說點完就可以了~不用簽名 >"<
到時又假借這名義~~8/5領薪水時跟我東扣西扣薪水.

  有人可以分享嗎?我也一樣上班到今天,雖然交接的業務已經忙了大半個月,明後天還要加班把最後幾項財產找到交接完.

  下禮拜不想再進辦公室了,打算請比較熟的學生幫忙跑離職程序.
有拿比較方便

下份工作拿轉出證明 對方就可以幫你辦加保了

(主要都是怕重複投保 會有一些 鎖碎的事情)

沒拿的話 就要自己跑勞健保局 申請證明

至於看醫生就不用擔心了

健保是強制投保

離職後 會改由縣市公所加保(自己要拿轉出單去辦)
乳酪可樂餅 wrote:
爬了一些文都說離職時...(恕刪)



健保轉出單是方便新聘單位幫你加健保(確定起始日期),離職證明要看新聘單位是否需要,主要是證明你待過的公司名稱跟年資和工作內容,人事單位通常都會要。

勞健保轉出都要公司負責勞健保人員辦理,一般都用網路申報。
離職證明就要公司開給你才行。

ps.建議你該拿的資料都要索取,那是你的權益。
我那時離職 公司沒提供 後續是去戶籍地區公所加保 要帶的資料有戶籍謄本 本人印章 身分證 因為區公所電腦都能查到 你的前東家有沒有幫你在續保或是終止 提醒大大 離職後要盡速至區公所加保健保 這樣就醫權力才不會影響
apachi64d wrote:
健保轉出單是方便新聘...(恕刪)


所以說勞健保轉出單,老闆監持不給我的話,我可以自己去勞保局申請嗎
自己去勞保局申請的退出單跟公司給的退出單是一樣的東西嗎?

如果是一樣的話 那我就放心了~ 這樣還不用一定要一直去跟老闆面對面解釋一堆了
省得麻煩


但是離職申請單就有點麻煩了還要去求老闆開立 ~
因為還要透過原公司~跟他解釋一堆~然後又會被他反駁~
說沒必要>"<


請問一下喔~勞健保轉出單,上面會有年資嗎? 還有公司名稱嗎?
如果有年資和公司名稱 那 勞健保轉出單 不就可以當作離職證明單????
還請各位大大指教~~我這樣的想法是對的嗎
離職證明一般到新公司都會要, 這個建議要拿, 不過不拿也無所謂, 等有新工作再要也可以.

勞健保轉出單, 這十年來我換過五家公司, 從來都沒有要過.

=========================================
找了一下, 這才發現之前離職的公司有給勞保的退保申請表.......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與言論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使用該資料與言論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乳酪可樂餅 wrote:
所以說勞健保轉出單,...(恕刪)


至於,離職通知單,那是公司一定要開給你的.
若是公司不開,可以到勞保局申訴,或是請教相關問題.
不過, 你一定要留下一些證據,例如何時申請離職.有書
面資料,或是E-mail 請備存,將來有爭議時,你才有證據.

另外,我提供兩個例子...
1. 我第一份工作要離職時,就被老闆刁難要完成某一件事,
才能離職.我估計大約會要一個月的時間,但是離我報到日,
差很多. 所以,我去找人事,拿出勞基法的規定給他看,就直
接拿離職程序單給我跑流程.老闆不敢吭聲.

2. 朋友,從A公司轉到B公司, A公司要我朋友把在公司所
領的股票全部還回(PS. 當初給股票的書面資料上沒寫要
做滿多久),我朋友當然不肯,於是公司離職證明不給,但是
我朋友仍然到B報到,呆了三年,B公司討過三次,但是都沒
有.



一定要拿!

1. 離職證明

證明自己與前一間公司已經豪無瓜葛,
公司發給你這張, 日後就不能再來追究你過去的種種,
沒有這張, 表示你沒有完成離職手續,
機車點的可以說你還有東西沒繳回, 扣你薪水,
過份一點的連薪水都不給你,

可能很少人注意過, 拿到離職證明要確認是否有公司的大小章,
而且不能是影印的, 要是用印泥蓋上去的,
這表示離職證明是公司負責人發給的, 也就是他知情,
萬一你到新公司有所謂的競業條款問題時,
也可以根據此證明表示自己沒有腳踏兩條船.

2. 勞健保轉出證明

這更重要了, 公司有把你的勞健保轉出,
也是另外的一種離職證明, 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前一個證明如果公司想搞你, 給你個假的就好, 事後再污賴你偽造,
但是勞健保轉出證明就不能偽造了, 這是要吃官司的,
而且絕對不會是你本人去轉出的, 因為也要用到公司大小印,
對自己更有保障.





大部份有制度的公司, 在你辦完交接之後都會給予這兩樣證明,
對公司或對個人都是種保證,
今後公司和你自己的任何行為都不相干,
你不能回頭說公司如何如何, 公司也不能追究你怎樣怎樣,

但是有些小公司, 特別是家族色彩濃厚的小公司,
非常喜歡用這種小手段來整人,
事後咬你一口, 扣點薪水也爽, 反正就是見不得你快樂離開.




薪資的部份,
根據勞基法, 被資遣者薪資需要當天結清, 現金或現金支票, 含資遣費,
而自願離職者, 法律沒特別規定,
像樓主7/31離職, 8/5才發薪水,
這要請會計算好, 出具證明, 內容如下:
XX公司預計8/5將薪資XXXX獎金XXXX津貼XXXX因公支出XXXX
總計XXXXXXX匯入<名字><帳戶>

如果沒這一項, 公司少發你也不知道,
你也可以污賴公司少發薪水.





你老闆的問題, 答案很簡單"好聚好散, 兩不相欠"
乳酪可樂餅 wrote:
剛剛的談話中,他不斷強調:
『拿那些東西的好處和壞處在哪裡?』
我也被問的牙口無言,也被他說的講的一頭霧水~但是我就是監持要
他就叫我回去再問問看~是不是有必要.
感覺他很不想給我.
所以上來請教大大~~
是否一定要這兩份東西呢?
...(恕刪)

『拿那些東西的好處和壞處在哪裡?』


你只要告訴他

『這是恁爸的權利』就好了

根本不必說理由

他要是堅持不肯給

那就找勞工局員工聊聊天啊

這年頭便宜行事的雇主太多了

不要放任他們繼續囂張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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