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照後.要如何檢舉違規停車?
1.無法上網傳照片檢舉嗎??(找不到入口)
2.直接拿照片去警察局嗎??
3.寄去警察局嗎??

FHK82133 wrote:
拍完照後.要如何檢舉...(恕刪)

請上網GOOGLE關鍵字...交通違規檢舉

FHK82133 wrote:
拍完照後.要如何檢舉...(恕刪)
點我

米白目 wrote:
請上網GOOGLE關...(恕刪)


剛溫喔~~~~

FHK82133 wrote:
拍完照後.要如何檢舉...(恕刪)

要有日期喔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可是~~我是桃園縣耶~~
不是台北市~~
除了台北市..
桃園有嗎?

FHK82133 wrote:
可是~~我是桃園縣耶...(恕刪)


請問台中市有嗎

jaioefejiseijf wrote:
請問台中市有嗎...(恕刪)

(一)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
(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規定:「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為查證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必要時得通知被檢舉人到案說明」。
(四)民眾發現相關違規事證得以110報案電話向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報案,警察局將調派線上警力即時前往處置;或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違規事證逕寄警察局交通隊電子信箱:tcpbbg03@mail.tcpb.gov.tw,或投遞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檢舉。
chang578 wrote:
(一)按「道路交通管...(恕刪)


難怪桃園交通超爛..
拍完照不知怎麼處理..

FHK82133 wrote:
難怪桃園交通超爛.....(恕刪)


要是有開放一般人能領檢舉獎金 怎麼可能輪的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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