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對法律部是很熟識

想認真求問

何謂 一審 二審 三審 跟上訴

請懂得人 請指教一下
文章關鍵字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對法律部是...(恕刪)


性侵被告

一審判決下來不服提上訴轉交二審,二審判決下來又不服再上訴轉交三審,三審定驗再不服提非常上訴,不過非常上訴要看法官准不准,一般來說都是三審定驗。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對法律部是...(恕刪)


一審不服氣可上訴
二審再不服氣可再上訴
三審再不服氣時,就沒法子瞜

不知道阿扁出不出得來
angela000217 wrote:
性侵被告

一來閒聊區發問就被安琪拉大姐逮個正著~~~

話說樓主為什麼這類問題都不請教律師??
看狀態還有興致討論刷手機換螢幕
之前案件應該是有解囉??

就是判決的結果你不滿意
可以上訴要求在重審一次

要是到了三審定讞
就是已經定案了..不許再上訴了

除非狀況特殊才能有非常上訴
非常上訴好像也是大法官才能提

我的印象中是這樣
如有錯誤請幫我糾正沒關係

我是個開挖土機的
會這樣已經算很厲害了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對法律部是...(恕刪)

原則民刑事訴訟案件採3級3審之審判,惟例外採3級2審。
如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及其他輕微案件(竊盜侵占詐欺背信恐嚇等罪)。
行政訴訟案件亦採3級2審之審判
上訴係指當事人及其他有上訴權人,對下級法院尚未確定判決,
於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不變期間內,向原審級管轄直接上級
法院聲明不服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判決。
哈拉伯 wrote:
非常上訴好像也是大法官才能提(恕刪)

檢察總長

qovop wrote:
一來閒聊區發問就被安...(恕刪)


他的事情我看了很久,官司纏身還能有那個閒情逸致討論刷手機換螢幕

如果是被誣陷一定要找出有利自己的證據,我的認為我觀看結果他完蛋了。
你提的問題應該問律師吧! 就你的案情不是一般的小案件, 要認真對待!
其實你真的不需要知道那麼多

只要記住

千千萬萬在裡面的時候

不要去撿肥皂

可能一進去就被修理得很慘

共勉之~~~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哈拉伯 wrote:
就是判決的結果你不滿...(恕刪)


3審要上訴

必須檢察總長提出

法令適用錯誤

才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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