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外工作時有向國外生產總公司買一些食品..回台灣時順便托運進來..po到網路上面賣

最近收到某公司對我提出侵犯該公司的商標權的告訴(聽說他一次告30多位).

我6月份刊登商品前並該公司並沒有註冊申請商標,直到10月份才取得商標


該公司到台北商標局告我.....之後大概幾個月後又到嘉義商標局告我....


最近要開庭了...不知道要怎樣...同一件事情北部南部各一次下一次會不會東部又要跑到東部


該公司也是向我購買的公司購買我買了..回台灣是不是算水貨平行輸入

判決會有什麼問題呢請指教一下
文章關鍵字
你PO網拍的東西有沒有用他們的商標圖片?
是不是直接使用?
okawa1982 wrote:
我在國外工作時有向國...(恕刪)


照理說賣水貨會被告的話,台灣一堆東西都算侵權了
如任天堂NDSI以後的東西~~

跑單幫網拍的賣家也早就有一堆人被告了~~
建議你提供詳細的資料讓我們看看~~
孤寂之狼 wrote:
你PO網拍的東西有沒...(恕刪)



我類似跑單幫但是東西都是合法買的

該公司申請圖案和字

我賣的東西上面有圖.....標題剛好有打他註冊的字

稑禎
你賣的東西是不是泰國來的動物當代言的食品~~

okawa1982 wrote:
我類似跑單幫但是東西...(恕刪)
商標法被告是可以要求在戶籍開庭的喔~
所以你應該不用跑來跑去的

另外
GOOGLE有這篇可以參考
商標法 水貨
代理商是有辦法處理水貨商的
不過這個部分爭議很多,我覺得不是這篇文的作者所寫的這麼單純
因為網路上水貨商之多,也不見他們下架

我不知道告你的人是什麼身份,還有這個商品商標的性質

所以只講我個人的經驗
我自己遇過到處註冊國外品牌,但不事販售及代理的專利商標蟑螂
結果也是告了網購網拍很多人,但全都不起訴
只是有幾個同行聽到要被告,連開庭都沒就先和解了.......

所以
如果告你的人沒有正式取得代理授權

這間外國公司知道你是台灣人是要拿來販售,卻沒有告知你已經有正式授權廠商

事前並沒有告知你侵權,就直接讓你收到到案說明
其實沒什麼合理性

PS.我沒讀過法律,只是生意上跑過幾次法院而已,說的不一定對,你還是找專業的商標專利的律師問會比較好!

孤寂之狼 wrote:
你賣的東西是不是泰國...(恕刪)


對的

xxangel wrote:
商標法被告是可以要求...(恕刪)



智慧財產局要到案說明台北和嘉義
如果只是單純水貨,沒用到代理商的圖或文字,

那絕對沒問題,不然一堆水貨相機,水貨車商,

那些人早就被告倒了,哪會一間接著一間如雨後春筍般越開越多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說到這一點,如果台灣有代理商,然後水貨商賣的東西代理商根本不會進口至台灣賣的話呢?
比如說水貨商賣台灣代理商不會賣的CD呢?
xxangel wrote:
商標法被告是可以要求...(恕刪)


沒用到圖片或文字沒事,那要怎麼讓人家知道水貨商賣什麼~~
這部分也有爭議點啊~~
飛天又遁地 wrote:
如果只是單純水貨,沒...(恕刪)
進口商品只要合法進口就是合法的,感覺你的講法是代理商幫這個商品取了一個中文名稱,又註冊了這個名稱,你誤用了這個名稱...,這和我們一般講的水貨有點不同,比如佳能相機,佳能應該是日本原廠註冊的,所以你使用在佳能相機上就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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