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大們
已經向國稅局申請到債務人的100年度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單(名下無財產)後,接下來該做何動作?才能要回欠款?
目前手上有支付命令及證明,債務人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冊,若對方執意不還還有其他方式嗎?

godey wrote:
目前手上有支付命令及證明,債務人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冊,若對方執意不還還有其他方式嗎?

向法院聲請扣債務人薪水

如果有利息所得,可以直接去扣他的存款(某銀行某分行需明確指出)

執行費用為債權本金的千分之八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去法院櫃檯 免費法服 寫一寫 申請強制執行 去附設郵局寄出

很快就會得到答案 如沒辦法扣到 書記官會寄通知 如果對方有薪水就扣薪水

名下無財產 對方無工作 什麼都扣不到

祝你好運
房子裏頭總有他騎的機車和冰箱吧

機車我賣給聯x
冰箱打電話給慈濟
bcn2718 wrote :房子裏頭總有他騎的機車和冰箱吧

機車我賣給聯x
冰箱打電話給慈濟...(恕刪)


沒常識

multimdu wrote:
沒常識...(恕刪)

怎?
動產也是可以執制執行
書記官在機車上貼了封條後
我還特別把他的機車,移置到我家的院子
怕他偷騎走
監理單位有他的汽機車車籍資料可以查呀

可是請教一下
機車那會寫在財產清單嗎?
我有去申請,但對方財產清單都是空的

另外,機車貼上封條後,簽走的話,對方會不會告竊佔?畢竟只是貼封條,而沒拍賣,
問一下而已,不懂~~
godey wrote:
可是請教一下機車那會...(恕刪)


我記得交通工具是不會列入財產清單

你想查封對方手頭的東西

你自己要去找出來對方還有甚麼值錢的東西

再向法院申請查封

被查封的物品債務人是不能動的

一動就觸法

因為是債權人身份所以不會有竊佔的問題


過去債務人身份的我給的小意見

如果有誤請見諒

生活和賺錢器具不能查封啊...
要不然他怎賺錢還你.....

交通工具...廣義來說..算生活必需品吧...
沒機車...怎麼上班(如果公司有點遠的話...)

沒電視...不會死...可以查封

冰箱...就難算了...
因為冰箱裡有東西啊...
一般也不太會去查封冰箱...
除非是全部的所有電器..

查封冷氣吧...
godey wrote:
機車那會寫在財產清單嗎?
我有去申請,但對方財產清單都是空的

另外,機車貼上封條後,簽走的話,對方會不會告竊佔?畢竟只是貼封條,而沒拍賣,
問一下而已,不懂~~


機車不算生活必需品
我當初是這樣做
拿執行名義
去監理單位,查他在騎的機車是否確定他的(因為他在騎不一定是他名下,可能買他太太的名字)
確定了所有人之後
你就要觀察他的生活作息
在他機車有停在他家的時候(房子是他丈人的,這不能動,還真的沒有不動產)
會同書記官一舉查封
時間點要抓準

由於對方是工人,吃檳榔耍流氓那種
我怕他會撕封條照騎
我還特別把機車拖進(移置保管)我家院子
查封筆錄裏有寫查封了多少物品,保管人是誰,那我當然有權移置


後來拍賣是無人投標
我就去北投聯穎找老板娘收購7000元

至於冰箱則是會同書記官時
去他房子內看見有值錢物品就封
在他房子內推定是他的

拍賣無人應買後就打電話給慈濟冰箱叫他來拖
慈濟不來,說我要載過去
我就找收破爛的,拿200塊就給阿伯拖走了
寧願賤賣就是不給你用

理論歸理論,實務經驗不一樣,他要硬騎,你有什麼辦法,當然要移置到我家,由我保管,難道由債務人保管啊,你當心他故意把機車撞爛或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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