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單親家庭相關補助(抱歉 我是單親爸爸)

我是一個單親爸爸 家住新北市 去年底離婚 小孩監護權歸我 我目前與父母同住 小兒平常白天由父母照顧 我下班回家後就負責照顧小孩並跟小孩同睡 之前有去申請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 結果未能通過規定
因為我的前妻有在工作 可是她有在工作她平日也沒照顧小孩 當然也沒有給予小孩經濟上的資助

當然根據經辦人員說法 這不是給單親家庭用的津貼 我想請教一下 是不是跟我情況類似的單親家庭都沒有能夠申請下來呢???
此外 有沒有其他單親家庭的補貼可以申請呢???
謝謝大家的幫忙
單親媽媽也許還有機會
爸爸的不管單親不單親,申請補助的機率應該是等於0
政府就是這麼奇怪...
可能是父母就算離婚
也不能免除對小孩照顧的義務
所以薪資是合併計算...
且不分父親或者是母親扶養
除非去拋棄親子關係(我不知道親子關係能不能拋棄 因為這關係是與生俱來)

育兒津貼(0-未滿2歲)
1.補助對象:2足歲以下兒童。
2.資格條件:
(1)兒童的父母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3.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

保母托育補助(0-未滿2歲)
1補助對象:2足歲以下兒童。
2. 資格條件:
(1)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都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未滿2歲的幼兒,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保母照顧者。
(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3.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000元。

所以所得若有超過20%
那只剩保母托育補助

若是中低或低收入戶
兩者可擇一

肚子凸凸小豬 wrote:
單親媽媽也許還有機會...(恕刪)

拍謝~小弟指的是生育補助的部份
育兒津貼以樓上大大說的為準~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
五、本津貼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資格規定如下:
(一)兒童之父母雙方、監護人得申請本津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父或母一方舉證後提出申請:
1.父母一方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父母一方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3.父母離婚而未協議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或共同監護,由實際照顧之父或母提出申請。
4.有家庭暴力或其他變故,由實際照顧之父或母提出申請。
5.未婚生子之婦女。

單親也可以申請
你可以看看是否符合第3點
打1999去問
謝謝你回我
我打去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問
承辦人員 還是很堅持 只要我有就業 雖然我撫養小孩 雖然沒有媽媽的實質或經濟上的照顧
但是我們還是不能申請...
這就是我們的偉大的政府
jerryjerry3849 wrote:
謝謝你回我我打去新北...(恕刪)


實際承辦的單位並不是新北市社會局,而是新北市各區公所的社會課吧?
你問不是真正的承辦機關往往不會獲得正確的回應...
因為他們沒有真正經辦該項業務可能連辦法都沒看清楚。

你可以拿著作業要點的文件以及單親母親並未協助養育孩子的舉證證明,
向孩子設籍的區公所社會課申請。(送申請的對象應為兒童戶籍地之核定機關,也就是區公所。)
如果他們還是堅持不肯收件,那就寫市府信箱吧。

這應該不是政府的問題(因為作業要點裡的確有寫關於單親的部分是可以補助的)...
而是市政府的問題...你這樣說其他縣市政府就被冤枉下去了。
設計,就是更貼心。
T.B wrote:
你可以拿著作業要點的文件以及單親母親並未協助養育孩子的舉證證明,
向孩子設籍的區公所社會課申請。(送申請的對象應為兒童戶籍地之核定機關,也就是區公所。)
如果他們還是堅持不肯收件,那就寫市府信箱吧。
...(恕刪)

嗯!
找對負責單位, 再試試看~
是的 其實我一開始當然是打給區公所社會課 可是她們給我的答案就是不行 我才會繼續往更高層去詢問

所以我並沒有冤枉他們 反正都選完了 也不甘他們的事 怎能奢望這些人 人飢已飢呢???

不過看來我需要寫一下市府或市長信箱了
第1116-2 條.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我也是跟你一樣是個單親把把,...建議你先跟她溝通,溝通不成提告吧,現在養小朋友很花錢,不能讓她過得那麼輕鬆,人家對你無情,你也不必對她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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