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如下:
小弟今年22歲
於今年七月我開車撞到一對母女
對方母親腳挫傷,女兒無傷。
對方要求機車修復費用、醫藥費以及計程車上班的費用總共六萬多
但是我的保險公司估算對方機車的殘值只有9000,加上對方只有去看過一次醫生以及沒有計程車收據,所以只願意賠三萬多塊(本來是兩萬多,後來我跟保險公司盧到三萬多塊)
然後我打電話給對方說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三萬多塊,對方卻說不賠就要告我過失傷害...
我的存款目前都已經拿去創業了,也沒有多出來的錢賠他。
請問被告過失傷害一定會被定罪嗎?一定會被關嗎?(如果真的被抓進去關了,我投資進去的錢也就全部泡湯了我的天啊...)
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處理?
文章關鍵字
是你撞傷的,當然會判阿~
刑法逼民法,6萬算客氣了
感覺在敲詐,我之前騎機車與計程車發生事故,
本人也受傷,去醫院縫了7針,但我沒有要求這麼不合理的賠償,
最後計程車司機跟我和解陪了5千5的修車錢。
剩下的醫藥費與復健,由保險公司負責。
開車的不是有第三責任險嗎?
機車:並非殘值9000就只賠9000,維修有估價單PO上來看看。
醫藥費:這部分醫院開多少賠多少。
計程車:通常都會留個收據。
精神賠償:看情況,通常幾千塊到一兩萬。

請問被告過失傷害一定會被定罪嗎?一定會被關嗎?
1.通常會,案底一條,而且你才22歲。
2.通常易科罰金,900元/天,判個幾個月,假如兩個月就五萬四了,你倒不如賠一賠。

你說對方要求六萬,保險公司要出三萬多,剩下大概兩萬五,跟對方協調分期五個月每個月五千,對方應該可以接受。

建議可以多爬爬站內文章,汽車撞機車,機車車主還受傷的話,賠六萬真的算少了。
WillieChan wrote:
情況如下:小弟...(恕刪)

事情丟給保險公司玩
你只要在和解那天出現簽字
幹麻自己打電話給她
殘值多少就賠多少,這就是台灣法律
之前不是新聞才修好幾萬法官判折舊只賠銅板
金額有點高,但是還不至於無法接受
像樓上分析的,其實樓主只需自費30+k
這種事情,拖越久越麻煩
光是花時間調解就夠你煩惱的了

保險公司是估個合理行情,但是和解不成留案底的是你
和解書趕快拿到手才是王道
不然光是精神上的折磨跟時間的浪費,不一定划算
如果有加保第3責任人險和財險,額度都夠就交給保險公司就好了
實在不用你談
要先上調解會,有調解且不成才能上法院

flsof wrote:
如果有加保第3責任人險和財險,額度都夠就交給保險公司就好了...(恕刪)

別傻了!要自己親身遇過才會知道,並不是每家保險公司都會以投保人的最大利益及立場去考量與對方協商的,事實上保險公司都會以自己公司的最大利益去處理各項理賠案件的!所以理賠事宜完全丟給保險公司去處理並非最佳方式。
單就事件內容還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如肇責,負擔比例,保險公司等等
不過單就金額而言
只要再賠三萬就全身而退
算一算時間成本
實在太划算
建議付一付了事
可能會心有不甘
金額小很快就會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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