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土地土目為:田地,是否可建屋呢?目前上面已有房屋,想買回改建,也有住址了!!
請有專業的大大幫忙!!
謝謝~
文章關鍵字
我家的田也有蓋房子.但是是一層的有門牌.電話.電.第4台.但是沒水...去申請門牌他好像會著名違建!
實際地目要以地籍謄本為主,
若謄本地目空白則須以分區證明為主,
分區證明請拿近日的地籍圖正本到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ex : 竹北建國街附近地目即為田,
但事實卻是住宅區建地.
竹北縣治一期土地的地目為雜,
但事實卻也是住宅區建地.
我要的地只有38坪。謝謝~~
junior.li wrote:
我要的地只有38坪。...(恕刪)


先假設此地暫定地目是農地,
而38坪可蓋合法建坪3.8坪而已喔!!
我猜想應該是建地才是,
至於是都計內或都計外,那就要請當地房仲幫忙鑑定會比較直接且省事.
每家房仲公司內都會有本都市計畫圖在手上,
一看就明瞭的.
junior.li wrote:
如題~ ...(恕刪)

地目為何與可否建築房子無關,主要是該土地的使用分區為何?
如果已有地上物,可以先調出土地謄本,看該建物是否為合法建物,如不知地號,可以利用門牌反查。
junior.li wrote:
如題~ ...(恕刪)


地目是什麼,其實對能不能蓋房子住沒啥關係,最重要的,先去查一下位置跟分區或用地編定吧!

1.釐清你的基地是在都市土地(所謂的都市計畫區)或是非都市土地,很簡單,看謄本就知道,位在都市計畫區,謄本的分區通常是空白,位於非都市土地,會有分區狀況顯示

2.如果位在都市計畫區,只要你是住宅區、商業區等,可以直接容許蓋房子,如果是位在農業區,面積夠,自己的條件足,也可以蓋個農舍

3.如果是位在非都市土地,看你的地籍謄本的使用地編定,如果是甲建、乙建、丙建可以直接蓋房子,如果是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等,也可以依相關條件去蓋農舍

4.有人也許會問,我的土地地目是「建」,不是位在上面那些分區或用地上,也蓋有房子啊!

我們先來看看「地目」是什麼?
地目這種東西,還有農地等則這些,基本上是在日本人統治台灣的時候,為了瞭解台灣、土地徵稅,土地利用生產,所做的一系列調查,講白一點,就叫做「土地現況調查」,因為現況的使用,所以種田的編為「田」,蓋房子編為「建」,有灌溉溝渠經過的編為「水」,一般水溝的編為「溝」,還有一種是「溜」,現況看起來沒啥樹長草的就有可能編為「雜」等等之類的

接下來國民政府接手後,把一些土地就交給某些單位管理,例如地目「水」基本上交給水利會管理等等,至於如果原本是地目「建」,但是經過都市計畫發佈實施之後,或是區域計畫發佈實施劃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後,有一些地目「建」位在不能蓋房子的分區或用地上,但因為法令的頒訂,基本上會「得從原來之使用,僅准修繕,不得增建或改建」之類的用語,也就是說,你的房子如果是在這些分區或用地上,地目又是「建」,基本上就是在都市計畫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發佈實施前就存在的建築物,不過呢?很抱歉,在走「容許使用」前提下,你不能增建或改建,只能修繕,不然,你就自己去違建吧!

這些資訊,你可以直接去問你的基地所在縣市政府,直接問建管單位或都市計畫單位等,他們會幫你查,很方便的,而且現在很多不同狀況,直接打電話去問最快最安全,以上供參考。
農地可蓋"農舍", 可蓋面積是農地的1/10是沒錯, 但是還是有個前題...............農地面積必須至少2.6分地以上.

很多人當初建"小農舍", 等到審查過後開始改建, 加大, 加高, 加圍牆, 變成豪宅...................

如果你有記憶的話, 前一陣子電視有報一個"檢舉達人"就是專門檢舉農舍違規的, 當然據說是有跟地政人員掛勾啦, 不然檢舉率怎麼接近百分之百.

如要買農地及其上建築, 最好確認一下是否合法, 不然買了之後被人舉報是要拆掉的.
現行土地之地目,僅供參考。建議看看土地登記謄本上之分區及用地別登記。
另外,農舍,已有專屬法規。
連接下列網頁看看。
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88&Itemid=95

只要用地合法,有錢、有閒,且找到合法、良心、用心且同理心的建築事務所、包工,
不會把你當冤大頭的人,也許,可能,大概,就可以有庶民豪宅可以住了。
森林

個位大大謝謝!!
本人受益良多!
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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