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中華路在等待中正路口的紅綠燈時(60'S),
因為手機放在褲子後口袋的位置不太舒服,
便把手機拿出來調整位置,
這過程僅有按了一下電源鍵瞄了一下時間,
無滑動螢幕與撥打的動作,
就在把手機收回褲子後口袋時,
"後方"忽然出現兩名警察(一老一少)...
老警:來~路邊停車,熄火!
老警:你這車是買中古的嗎?
小弟:不是,這台車是我買新的,已經騎了6年了。
老警:證件有沒有?
小弟:有( 乖乖把證件遞上 )
此時,小弟的皮包不慎現出家母的身分證,
老警:那是誰的證件!!??
小弟:這是我母親的,
老警:你沒事拿你媽的證件作什麼?
小弟:我要幫我媽辦理事情阿!
老警:來,車子發動,開大燈,小燈,煞車燈,方向燈還有喇叭。
小弟:好(乖乖照作)
老警:你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攔你?(把證件遞給少警)
小弟:嗯...是因為我使用手機嗎?
老警:是這樣沒錯,但是我給你開輕一點,你這個燈是自己改裝的!
老警:現在我們正在加強取締燈系的違規,
小弟:現在的機車不都是做成這樣?
少警:這台車原廠不是長這樣!(指著小弟車子的方向燈)(附圖一):

老警:我給你開到郵局附款,還是你要到監理站驗車?
小弟:我上班的時間跟監理站是一樣的,怎可能請假去監理站?
老警:那就是到郵局繳錢了,看你啦!看你哪一個方便。
小弟:也只能選郵局了,不是嗎?
就在一老一少兩位警察大人交頭接耳把罰單寫完之後,
遞給滿臉錯愕的小弟,並且說了一句令人感到很刺耳的話:
老警:"先生,實在很不好意思開你這張XD"(附圖二):

就在小弟悻悻然的準備離開時,又有一台"原廠的"彎道情人被攔下來了!
後記:
小弟的車款為"SYM Fighter 150(化油器版第一批)",
會進行改裝是因為六年前牽新車時有參加一個視覺系的改裝大會,
當時僅有加裝大燈框(非HID)、方向燈框(附圖一)兩個部分,算是最低調的改裝,
大燈燈框已於活動結束時拆除,因為方向燈不好拆所以就沒去動。
就這樣騎了六年之多,早也習慣了那個方向燈燈框的存在。
PO文在這邊不是來取暖,小弟知道本身有違規的地方,
只是想提醒各位一樣愛車的同好們要注意了!!
晚上出門看到條子能閃則閃,能避則避!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你的背後會出現警察把你攔下來作裝備檢查!

參考:
第 16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