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的綿羊要注意了!警察開始取締燈系了!?

2013/07/27晚上在高雄市要準備跟家人會合去吃飯,
行經中華路在等待中正路口的紅綠燈時(60'S),
因為手機放在褲子後口袋的位置不太舒服,
便把手機拿出來調整位置,
這過程僅有按了一下電源鍵瞄了一下時間,
無滑動螢幕與撥打的動作,
就在把手機收回褲子後口袋時,
"後方"忽然出現兩名警察(一老一少)...

老警:來~路邊停車,熄火!
老警:你這車是買中古的嗎?
小弟:不是,這台車是我買新的,已經騎了6年了。
老警:證件有沒有?
小弟:有( 乖乖把證件遞上 )
此時,小弟的皮包不慎現出家母的身分證,
老警:那是誰的證件!!??
小弟:這是我母親的,
老警:你沒事拿你媽的證件作什麼?
小弟:我要幫我媽辦理事情阿!
老警:來,車子發動,開大燈,小燈,煞車燈,方向燈還有喇叭。
小弟:好(乖乖照作)
老警:你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攔你?(把證件遞給少警)
小弟:嗯...是因為我使用手機嗎?
老警:是這樣沒錯,但是我給你開輕一點,你這個燈是自己改裝的!
老警:現在我們正在加強取締燈系的違規,
小弟:現在的機車不都是做成這樣?
少警:這台車原廠不是長這樣!(指著小弟車子的方向燈)(附圖一):
高雄市的綿羊要注意了!警察開始取締燈系了!?
老警:我給你開到郵局附款,還是你要到監理站驗車?
小弟:我上班的時間跟監理站是一樣的,怎可能請假去監理站?
老警:那就是到郵局繳錢了,看你啦!看你哪一個方便。
小弟:也只能選郵局了,不是嗎?

就在一老一少兩位警察大人交頭接耳把罰單寫完之後,
遞給滿臉錯愕的小弟,並且說了一句令人感到很刺耳的話:
老警:"先生,實在很不好意思開你這張XD"(附圖二):
高雄市的綿羊要注意了!警察開始取締燈系了!?
就在小弟悻悻然的準備離開時,又有一台"原廠的"彎道情人被攔下來了!

後記:
小弟的車款為"SYM Fighter 150(化油器版第一批)",
會進行改裝是因為六年前牽新車時有參加一個視覺系的改裝大會,
當時僅有加裝大燈框(非HID)、方向燈框(附圖一)兩個部分,算是最低調的改裝,
大燈燈框已於活動結束時拆除,因為方向燈不好拆所以就沒去動。
就這樣騎了六年之多,早也習慣了那個方向燈燈框的存在。

PO文在這邊不是來取暖,小弟知道本身有違規的地方,
只是想提醒各位一樣愛車的同好們要注意了!!
晚上出門看到條子能閃則閃,能避則避!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你的背後會出現警察把你攔下來作裝備檢查!



參考:
第 16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是該管一管了,話說剛剛騎車回來,沿路看到一輛機車尾燈爆閃,一路上看到它猛閃,眼晴都快瞎了。
3. 機器腳踏車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3.1 頭燈:
3.1.1 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1.2 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
3.1.3 裝設位置:近光燈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
下緣應在○.五公尺以上。
3.2 尾燈:
3.2.1 燈色應為紅色,頭燈開啟時,尾燈應同時開啟,且不可單獨熄滅。
3.2.2 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3.3 煞車燈:
3.3.1 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3.3.2 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3.3 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3.3.4 機器腳踏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3.4 方向燈:
3.4.1 燈色應為橙色。
3.4.2 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3.4.3 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3.4.4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之新型式機器腳踏車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
各型式機器腳踏車應符合下列規定:前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二十四公分以上;
後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十八公分以上。
3.5 號牌燈:
3.5.1 燈色應為白色。
3.5.2 號牌燈應安裝於車後號牌上方、下方或左右兩側。
3.5.3 應有適當覆蓋保護且光型應不影響後方來車之行車視野。
3.6 後方反光標誌:
3.6.1 機器腳踏車後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紅色,且不得為三角形。
3.6.2 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九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yang_han_wen wrote:
是該管一管了,話說剛...(恕刪)


那一種影響行車安全的燈系改裝真的很討人厭!
不過,當我這樣說的時候應該會有人會說:"我自己都是違規了,沒資格說別人吧?"
問題是...我沒有影響到別人行車安全阿~~~
現在都開始在抓了 之前FB就有人三代勁戰裝GMS的D1方向燈 用黃色的顏色

也是被開一張 所以除了方向燈以外 其他定位燈請用白色最安全

喜歡把燈系改成七彩霓虹燈的 最近還是花錢改回來吧 當然要挑戰公權力的請繼續
LinHuxs wrote:

那一種影響行車安全的燈系改裝真的很討


你那手機出來並沒有滑動他回答那樣是怎樣@@

還有臺灣的警察都很俗辣根本不敢攔大改的混混…… 只能抓你們這些唯美車囉!

汪熊欸 wrote:
你那手機出來並沒有滑...(恕刪)


他看我沒有講電話也沒有滑動螢幕,
就開始檢查我的機車...
個人覺得主要燈色的原因,車身外有紅、黃、橙、橘以外的顏色就很明顯有改燈。

肥嘟嘟老狼 wrote:
現在都開始在抓了 之...(恕刪)


我知道改燈系是違規的,
目前車上只也剩下照片那一部分而已, >"<
還是早些撤除好了...
LinHuxs wrote:
2013/07/27...(恕刪)


就你被開燈係違規=高雄市警察要開始抓改燈違規???
這篇文章看來看去就是你用手機違規被看到..

小弟:嗯...是因為我使用手機嗎?
老警:是這樣沒錯,但是我給你開輕一點,你這個燈是自己改裝的!
上2行也是你自己說的阿..


所以那前陣子有人無照駕駛被開罰單=警察現在開始抓無照駕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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