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法上路 禁駛機車行駛中使用手機
第一張罰單 倒數後10分鐘就開出
、駛人之車輛,如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時,得不適用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之規定。
2、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所稱駕駛人行駛道路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相類行動電話、電腦之功能裝置,指具有下列功能之一之裝置:(1)撥接、通話、數據通訊。(2)發送、接收或閱覽電子郵件、簡訊、語音信箱。(3)編輯或閱覽電子文書檔案。(4)顯示影音、圖片。(5)拍錄圖像、影像。(6)連線網際網路社群或其他平臺服務。(7)執行應用程式。
3、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所稱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係指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上述相類功能裝置,操作或啟動上述所列功能之行為;但該行為有其他法令規定許可者,不在此限。
那手機使用導航軟體呢??
手機螢幕關閉 GPS會被強制關閉
放口袋又怕誤觸
因為不想去裝支架 通常都直接丟在置物箱掛耳機用聽的
這樣有算犯法嗎?
周公也愛我 wrote:
2013新法上路 禁駛機車行駛中使用手機
第一張罰單 倒數後10分鐘就開出
、駛人之車輛,如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時,得不適用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之規定。
2、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所稱駕駛人行駛道路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相類行動電話、電腦之功能裝置,指具有下列功能之一之裝置:(1)撥接、通話、數據通訊。(2)發送、接收或閱覽電子郵件、簡訊、語音信箱。(3)編輯或閱覽電子文書檔案。(4)顯示影音、圖片。(5)拍錄圖像、影像。(6)連線網際網路社群或其他平臺服務。(7)執行應用程式。
3、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所稱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係指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上述相類功能裝置,操作或啟動上述所列功能之行為;但該行為有其他法令規定許可者,不在此限。
那手機使用導航軟體呢??
手機螢幕關閉 GPS會被強制關閉
放口袋又怕誤觸
因為不想去裝支架 通常都直接丟在置物箱掛耳機用聽的
這樣有算犯法嗎?
...(恕刪)
"手機"導航算不算是手機??
還是說"手機"導航不是手機??
怎麼那麼多人想找漏洞鑽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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