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是"自有住宅"的嚴格定義啦!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戶籍必須在同一地點,若您有兩間以上的自住房,若持有未滿兩年出售,都會被課"奢侈稅",若只有一間"自有住宅"就不會被課奢侈稅!目前奢侈稅的條文應該是這樣解讀啦!
steve8883010 wrote:應該說是"自有住宅"的嚴格定義啦!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戶籍必須在同一地點,若您有兩間以上的自住房,若持有未滿兩年出售,都會被課"奢侈稅",若只有一間"自有住宅"就不會被課奢侈稅!目前奢侈稅的條文應該是這樣解讀啦!...(恕刪) 這樣說來,投機客要賣房之前先舉家遷戶籍到該屋,那該屋就算自住,即使2年內出售也不用繳奢侈稅了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