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5 聖誕節這一天, 天氣真的很棒, 剛好也要開MK3回廠保養.
所以這一天我和老婆換車, 我放假去保養車子.
讓老婆開我的休旅車, 上班路線也聽我建議, 改開二高進園區.
結果在園區二路/工業東九路就遇到這麼有趣的一幕.
原來逆向違規, 擋住一整排上班的車流.
在態度上也可以這麼淡定~~ 這麼的無所謂~~
影片 00:40 ~ 04:00 , 逆向擋道3分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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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器買了三四年了, 只有剛買時調過時間,
後來就掛心安的, 沒想到有機會拍到這麼經典的違規畫面~~
所以實際日期是 2012/12/25 早上 08:20 左右.
謝謝24樓的施主解惑, 確認了小弟的判斷--這輛車是慣犯!!!
今天早上,我也提供影片連結給新竹市交通隊,目前還沒有收到回覆.
如果誠如網友回覆, 竹科園區交通違規沒人管, 檢舉也沒用.
[2012/12/26,12:40更新]
謝謝86樓指點, 已經把資料轉給正確的窗口:保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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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16:35更新]
順應網友建議, 拿掉不必要的陳述...
因為影片內容, 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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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11:10更新]
因為熱烈的回應, 以及媒體的報導, 很快的我收到兩個回覆.
-- 1)2012/12/27 15:07,新竹市交通隊:解釋權責單位是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 2)2012/12/28 10:53,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承辦人陳小姐:
您於101年12月26日12時37分PM寄給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大隊
電子郵件檢舉汽車8137-KP逆向行駛違規案,經轉本中隊查處結果答覆如下:
您所提供的影片紀錄擷取資料,本中隊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
第3款相關規定逕行舉發。感謝您對園區交通的關心。
敬祝 安康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
承辦人:陳小姐, 聯絡電話:03-5774703轉3106
感謝以上單位的回覆.
我和太太以後上班都不會經過此路段了,
但是對於這樣的重大違規, 還是重申一下小弟的看法:
1)不要針對個人/車子品牌/性別去評論, 也不需要肉搜.
2)我po文隔天就有網友反應, 當天經過此路口, 還是看到逆向超車擋路的人.
-->這種事情不是一天兩天會改變,但是甚麼都不做, 就連改變的機會都沒有...
以上竹科交通違規的檢舉管道, 確定行的通.
如果看到重大違規, 舉手之勞, 就把資料交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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