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府開放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台灣的交通能有立即改善的效果,為何不開放???

如題:

行車紀錄器已經逐漸普及,若政府開放檢舉交通違規,可以按照"種類跟趴數"拿獎金

將可改善台灣的交通亂象,例如:蛇行,抓不到飆車族,汽(機)車把消音器拿掉深夜擾人安寧,紅黃線或巷道違規停車影響車流甚至消防車進出,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等等

現在檢舉沒有獎金可拿,很多人都是自掃門前雪的心態....沒有礙到自己就好了,我幹嘛吃飽沒事幹去做白工,別人家的房子因為巷道違規停車,消防車進不來,被燒掉關我屁事.....

要是有獎金可拿,我想將會有很多人樂於花時間檢舉

飆車族抓不到???那是因為沒有多少人願意白花時間做白工去檢舉

為什麼政府不開放呢???
因為像你這種閒人會更多


hero168168 wrote:
如題:行車紀錄器已經...(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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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獎金,讓全民監督,我相信交通狀況應該會改善很多

畢竟很多人都覺得,沒被抓就不算違法

獎金來源絕對不會是問題,從罰金裡面提撥就好了


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政府何必做這種事情

這樣做,業務量會增加多少你知道嗎?(要分很多人力去過濾,我可沒那人力、預算)

這樣做,如果想要吃案的時候,很尷尬耶(議員、民代與各長官被檢舉,要不要辦?)

這樣做,大家都不違規的時候,哪來的績效啊?(平常躲在轉角就可以輕鬆抓,現在都沒了)



酒駕都不敢嚴懲重罰了,其他違規政府會重視嗎?

好好的慎選立法委員,也許是你我這些市井小民唯一能努力的方向吧

可能罰不了,會有很多申訴與抗議!!
比白色恐怖還可怕
很簡單
如果在路上有台車闖紅燈
被10台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來
他們都拿去檢舉賺獎金

一、於是闖紅燈的那位會收到10張罰單
後來他一定會去申訴,社會要付出的成本會大幅提升

二、政府加派一堆人來處理"重覆檢舉"
同樣成本大增,勞民傷財
縣市政府編的年度預算中,其中有一項就是交通罰單收入。

把交通罰單收的錢分給檢舉人,等於是要縣市政府吐錢出來,怎麼想都不可能。

hero168168 wrote:
為什麼政府不開放呢???


政府不想跟民意作對

之前好像有議員質疑北市路口的監視器
後來市長承諾只會用來作為維持治安用
不會用來蒐集民眾的違規
如果真的這樣,大家幹麻何苦去上班,
大家都來當檢舉人了,不爽時不用工作,爽時再去找幾個可憐的倒霉鬼,
換錢來花花,到時台灣只剩兩種人,一種是努力工作養家養小孩的人,一種是讓人沒錢養家養小孩的人。
aaa
前不久不是有新聞,因為有環保檢舉達人收入不少引發不良社會觀感環保單位就考慮降低檢舉獎金金額
hero168168 wrote:
如題:行車紀錄器已經...(恕刪)

交通會更爛....更塞.....

因為大家都不敢切雙白線....
明明前面就有白目擋著...
但不能切換車道.....因為雙白線...

然後就一路回堵.....

結果一堆慢慢開車的都是獎金獵人
就是在等你耐不住性子違規



我只要故意在上班期間只有單線的右轉或左轉車道慢慢轉...從我旁邊過的都中獎...
好好賺喔

如果真要有檢舉獎金.....

一人一個月只能有 NT$2000.上限....


總之會檢舉就是會檢舉...
不想讓那些不勞而獲的獎金米蟲拿我們的納稅錢爽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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