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的有點誇張。自己獨自登山,本來就要承受風險。搜救隊在茫茫山林中能救到你,是上輩子燒了好香。救不到怎麼還怪別人呢?有點像之前新聞,高齡產婦胎死腹中怪醫生一樣。現在人是怎麼了?我能明白家屬的喪子之痛,但...要國賠?有道理嗎?
家屬之所以一定要告應該是一堆人搜了51天都搜不到
一個黃國書2天就找到
底下消防員當然很認真
但是他們都不是專門蒐山難的
消防業務包山包海
其實很辛苦也很無奈
以我自己之前在搜救現場看到的
也都是民間團體搜救
民間團體我看到的是連潛水人員也來搜
走沒幾步山路就走不動了
每次搜救都一堆人
但是都從同一個地點開始去搜
沒人紮營因為不是專業的
沒人去統整全部路線及資料
上次也是一個不小心路過的登山隊找到人的
凸顯出搜救方法的確有問題
我想國賠只是想喚醒政府對山難搜救這塊的重視
不然每次山難搜救都是雜牌軍
應該只能說是搜屍大隊
其實我很同意法官講的3大疏失
但可惜的是看起來行政立法機關並不會因為國賠有任何改善
到時候基層消防人員又要擔責任
卻沒有實際去了解當初發生的情況與家屬為何執意要執行國賠!
會有不可思議的反應是正常的!!
其實這跟每年車禍而死的人數比空難發生死亡的人數還多,
但一次空難確比較得到多人的關心與關注!
每年居家失火件數動員警消的成本也比每年發生山難件數動員警消的成本高!
警義消執勤身亡也沒跟失火家屬索賠!!??
為何不強制每家每戶都要保火險來降低警義消成本??!!
沒保火險要動用119後要付費!!
既然當初死者是正常申請得到入山的許可,
不該把偷入山或天氣狀況不與允許下強入山的狀況等視之。
台灣四面環海,70%以上國土是山地地形,
政府浪費發展這些天然資源而管制,學校教育從小不教導我們如何親山、親海!!
海面管轄權好不容易統一了海巡署全面負責!
但高山地轄有各國家公園管理處、林務局各自為政,這些單位沒有自己救援單位,
也無意統一成立專屬救難單位,全部推給消防署!!
高山叢林搜索是門專業學科,不是每年消防單位讓基層弟兄到上山郊遊幾天,
學野外生火、結繩、垂降..等就可以學會!!
當年就是官大學問大的長官!!
搞不清楚自己弟兄在山林的搜索、搜救專業能力根本是零,
又拉不下臉聽取整合民間專業救難隊意見,也沒能力整合所有的救難資源,
導致當時搜索是各單位自己去判斷自己去找人...
最後還是靠搜救達人黃國書重新搜索才找到大體!!
以下黃國書先生當初的報告節錄:
溪谷,實況是峽谷。(黃國書先生的報告)
博媽媽堅持國賠就是要那些官重視台灣山林的問題,
但...官真的就是官,到現在還是沒改變什麼.........
0928313411 wrote:
覺的有點誇張。自己...(恕刪)
yah00留言版 : 自己找死還要人民稅金賠他......
砲火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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