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花12億蓋泳池 蓋錯得重建 不符世大運規格 北市花廿億補救 亂花公帑?北市府辯:蓋錯很常見
2012/4/30 陳麗雯 報導
播放影音
台北市政府風光爭取到世大運主辦權,卻被批亂花錢!因為原本為了世大運花了12億蓋了游泳場館,居然和國際標準不符,得再花二十億重蓋一個!台北市體育處解釋,這是國際賽事常見的情形,但政府沒有事先做好溝通,就花錢蓋場館,政策疏失卻要人民買單!
國際級的游泳比賽,民眾有機會在2017世大運,在台北欣賞國際選手的高操泳技,現在卻有議員指控台北市政府搞烏龍,花了12億量身訂做的游泳場館不合規定,竟然得再花20億重蓋! 依照國際賽事規定,游泳區和跳水區中間腹地,至少要有10公尺,這裡卻只有5公尺,世大運委員去年來台訪視發現不ok,要再花公帑重蓋,台北市體育處卻說,這種情況很常見。
就算體育處解釋,國際賽事規定在99年1月突然更改,游泳池已經施工,無法更改。
但政府事後也沒有補救措施,就決定在汀州路再花20億元蓋一個新的體育館。
看在人民眼裡,納稅錢實在繳得很心痛!
---------------------------------------
繳稅之際看到這新聞
我該選擇無視嗎
拖累廢人 wrote:
...(恕刪)台北市政府風光爭取到世大運主辦權,卻被批亂花錢!因為原本為了世大運花了12億蓋了游泳場館,居然和國際標準不符,得再花二十億重蓋一個!台北市體育處解釋,這是國際賽事常見的情形,但政府沒有事先做好溝通,就花錢蓋場館,政策疏失卻要人民買單!...(恕刪)
這是台北市新工處網頁的資訊:
工程名稱: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天母校區第二區新建工程
(體育館、綜合體育館、結構體及外牆工程標)
承商、電話: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開工日期:2007-01-12
預定竣工:2012-04-05
工程概要:本工程基地位於本市士林區忠誠路、士東路口,
基地面積:168114㎡,本處代辦之第二區工程內容包含:
(一)體育館1棟(建物構造為SRC及SS 地下2層、地上4層樓地板面積:31026.22 m2)
1.含3500席觀眾席之多功能球類場乙座及搏擊教室另含200公尺室內跑道乙座。
2.地下停車場可停汽車186部。
(二)綜合體育館合並舞蹈館1棟(建物構造為SRC及SS 地下2層、地上6層,
樓地板面積:44684.5 m2)
1.含25x50m國際競賽標準游泳池(10水道)乙座。
2.25x25m國際競賽標準跳水
2007年1月就開工的工程,原來當時就知道2011年可以爭取到世大運,
所以早在爭取到主辦權的4年前,就可以“原本為了世大運花了12億
蓋了游泳場館“,我們的官員太神了,簡直可以媲美未卜先知、神機妙算
劉伯溫了!
應該檢討的是,2007年開工時的設計,是否符合當時的國際比賽標準?
如果2007年開工時的設計確實符合國際標準,但後來2年後、3年後國際
發布某項賽事要改用新的標準,那能怪市府嗎?這就好像拿現在的房屋的
防震係數標準來批評921前的房屋不符合這個標準、都是偷工減料弊案濫權
一樣,是要求官員有預知能力了。
我覺得記者或民代要罵人不是不可以,但要罵就真的拿當初設計時有無違法
或濫權,而不是製造出2007年時就可以為了2011年才爭取的世大運蓋場館,
或是用後來發布的新標準來罵之前設計怎麼沒照作,因為新標準還沒發布前,
沒人能確定未來是不是用這個標準,萬一政府用預測的新標準來蓋場館,但
最後比賽時還是採用原來的標準,那豈不是更被媒體修理說為什麼自作主張、
假會、濫權?如果2007年時的設計不符合當時的國際標準而發包,那議員
應該追究市府官員的責任,但要是2007年發包時就已經符合當時的國際標準,
我不知道為什麼可以用後來的國際標準變更來罵市府。
gufan wrote:
我覺得記者或民代要罵人不是不可以,但要罵就真的拿當初設計時有無違法
或濫權,而不是製造出2007年時就可以為了2011年才爭取的世大運蓋場館,
或是用後來發佈的新標準來罵之前設計怎麼沒照作,因為新標準還沒發佈前,
沒人能確定未來是不是用這個標準,萬一政府用預測的新標準來蓋場館,但
最後比賽時還是採用原來的標準,那豈不是更被媒體修理說為什麼自作主張、
假會、濫權?如果2007年時的設計不符合當時的國際標準而發包,那議員
應該追究市府官員的責任,但要是2007年發包時就已經符合當時的國際標準,
我不知道為什麼可以用後來的國際標準變更來罵市府。
您這這邏輯就護航明顯了喔
如果未來將要改變規格
那有腦的做法就是等規格出來在一次到位
而不是先急著花12億來促進經濟養活包商,對吧?
不知道這個所謂"為了世大運而發包的游泳池"實施效益有多少
哪個國際比賽在裡面辦過了嗎
forecast都不會估,standard都不會看
如果花十二億,而實際成效是0
在私人企業早早就有人丟飯碗
反而在優質政府機關不但不會下台還會升官,還有民眾擁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