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太太在美國產子後發現,一個多月大的寶寶腎臟有問題,於是返台治療。未料健保局告知小寶寶沒有戶籍,須比照無戶籍返國僑民要等六個月後才能加保,這段時間小寶寶的醫療費用全部要自費。
要等6個月後才能加保
丁先生不滿地表示,他與妻子正常繳健保費,從未中斷,國內新生兒就算晚報戶口,醫療費用也可以回溯,為何在國外出生的新生兒不適用?他認為健保局刻意刁難。
丁先生強調,如果他跟太太都是僑民、久久回台灣一次,他沒話講,但他跟太太一直都住在台灣,沒有少繳過一毛健保費,寶寶卻被當成外國人一樣看待,這樣對一個新生兒公平嗎?看著孩子為病痛所苦,還要被健保摒除大門之外,這就是口口聲聲要照顧國人健康的健保嗎?把在國外出生的新生兒視為僑民,根本是健保局自行擴大亂解釋。
健保局承保組科長許周珠表示,原健保法規定,未有戶籍的返台人士需等待四個月後才能加保,但後來各界認為,「部分返台僑民長居國外,有就醫需求立即返台就可以加保,利用健保資源看病,對長期依規定繳健保費的國內民眾不公平」,於是二代健保修法將四個月延長為六個月;對於類似丁姓小寶寶的狀況,大家也很同情,但礙於法令,實在無法違法處理。
督保盟︰必須一視同仁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大家對於小寶寶的情形都會感到心疼。當初修法時,也曾討論過新生兒及老人加保等情形,後來認為,法令應一視同仁,不應特別排除哪一個年齡層的人,過去也有類似心臟有問題的新生兒案例,但也只能依法辦理。這個案例也提醒有計畫到美國產子的夫妻,要先了解健保的相關法令,並將其列入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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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到國外生小BABY 未有台灣戶籍 這問題處理不困難 回台再申請入籍即可
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 這些持有雙重國籍的台僑 仍然只要付六個月健保費後 就可使用
其實持有台灣籍 應該不分你我 全額繳清才可看病 這乃基於人生而平等之原則
台灣政府真是佛心來的 考量持有雙重國籍 又全額繳清健保費 家庭負擔會過重
准他們只繳六個月 那全額繳清的是白癡嗎
ying31031424 wrote:
台灣大陸兩地跑的,只要有乖乖繳保費,一旦在大陸產生的醫療費用,健保都給付。
所以,內行的都知道,到大陸打幼兒的自費預防針,都不必在乎貴不貴,因為只要有單據,通通都有給付。
這公平嗎???...(恕刪)
身邊的台商很少這樣做,
可能是偶朋友很少帶幼兒過去,
即使是要預防針,也很少在當地打,
天曉得打的是什麼。
台商在大陸的醫療補助是有限制的,
保險對象如到國外、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也可以檢具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和核退申請書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核退標準則依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規定核實支付,惟訂有上限,以支付國內醫學中心標準為最高之上限額,並每季公告,每季上限金額請見本頁附件
金額就不貼了,自己去找。
門診是2000元左右,住院是一天7500左右。
申請時程約2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