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粉爆 業者固然有錯 但消費者本身也脫不了關係



這則新聞2013年就報導過了

再加上粉塵危險 遇火燃易爆也是知識


這些年輕人滿腦子只想著歡樂 卻沒有想到後果 出事了才一昧的怪業者 現在大家都把矛頭指向活動業者 我覺得有失評論


典型了出事只會怪別人 不會怪自己


業者的錯 其實在場的消費者 大家都推了一把 如果大家都拒絕參加這種活動 那自然沒搞頭

齊爾-D-01 wrote:
這則新聞2013年...(恕刪)




都得付責任....

齊爾-D-01 wrote:
業者的錯 其實在場的消費者 大家都推了一把 如果大家都拒絕參加這種活動 那自然沒搞頭(恕刪)


您這種說法如同在強暴案說自己衣服穿太少也要檢討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您這種說法如同在強...(恕刪)


飛蛾撲火聽過沒

齊爾-D-01 wrote:
再加上粉塵危險 遇火燃易爆也是知識...(恕刪)


懂這種東西的人 就不可能在現場

會在現場的人 都是 ....

外加主辦單位 腦洞發威 當隊友都是豬的時候 gginin...

Gugugu wrote:
您這種說法如同在強...(恕刪)


自由也是要因地制宜、合乎法律規範的,
用您的例子來回答,這裡不是說強暴的就沒責任,
而是明知穿得少會引誘犯罪,讓自己暴露在危險中,還這樣穿?

如果是本來就習以為常裸體的社會或地區,
當地人都已習慣,也不會用有色眼光看待,這樣當然沒問題。

同一個美女,穿得少跟穿得多,
我相信遇到騷擾的機率不會一樣的。
我很認同你這樣的說法
就像昨晚在淡水跳碼頭為樂的那群年輕人一樣
現在怪誰都沒用
不管誰出來負責
傷痕是自己承擔一輩子了

Ayoomi wrote:
懂這種東西的人 就不可能在現場

別說要懂
光是想到那些粉會吸進身體 就不會出現在那邊了
反正台灣人就是最喜歡檢討被害者啦。會有這種言論很意外嗎??
並不是粉塵碰到火就一定會爆炸好嗎...


(照片來源..http://mail2.jwsh.tp.edu.tw/~c961803/photo.html)

應該是主辦單位用到製造錯誤的彩色粉。
1張票要1100元都有500名以上年輕人去玩
只能說大家都很有錢.....
但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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