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2013年就報導過了再加上粉塵危險 遇火燃易爆也是知識這些年輕人滿腦子只想著歡樂 卻沒有想到後果 出事了才一昧的怪業者 現在大家都把矛頭指向活動業者 我覺得有失評論典型了出事只會怪別人 不會怪自己業者的錯 其實在場的消費者 大家都推了一把 如果大家都拒絕參加這種活動 那自然沒搞頭
Gugugu wrote:您這種說法如同在強...(恕刪) 自由也是要因地制宜、合乎法律規範的,用您的例子來回答,這裡不是說強暴的就沒責任,而是明知穿得少會引誘犯罪,讓自己暴露在危險中,還這樣穿?如果是本來就習以為常裸體的社會或地區,當地人都已習慣,也不會用有色眼光看待,這樣當然沒問題。同一個美女,穿得少跟穿得多,我相信遇到騷擾的機率不會一樣的。
我很認同你這樣的說法就像昨晚在淡水跳碼頭為樂的那群年輕人一樣現在怪誰都沒用不管誰出來負責傷痕是自己承擔一輩子了Ayoomi wrote:懂這種東西的人 就不可能在現場 別說要懂光是想到那些粉會吸進身體 就不會出現在那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