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辦「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
需要先找齊15〜20位意願者才會籌辦,
上課時間為週休二日,總時數為126小時,一天上7小時,
共18堂,約9週時間,費用約薪臺幣1萬元,
有興趣者請來信留下(姓名、畢業學校科系、電話)
信箱:oval018500@yahoo.com.tw
地點:高雄
PS.報名資格
1、曾受過「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培訓基礎班」訓練,並領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發之結業證書者。
2、具營造業法規定之工地主任資格,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3、具建築師與建築技師、土木技師、環工技師、水利技師或結構技師資格者。
4、專科以上學校古蹟修復、古蹟藝術修復、土木、建築、營建、都市計畫、水利、環工或相關科、系畢業。
5、廣義公務人員(需在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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