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小弟近期收到主管的通知說我不適任此項工作要我離開這間公司我表明要資遣的方式結果主管剛剛通知我說要我寫改善計畫通知書公司才能資遣請問是嗎??另外他還要求說我寫完改善計畫通知書之後日期壓9月份這樣才能快點生效請問小弟真的要依照她說的做嗎??
唉 連一個改善說明書都要在時間造假以"加速"資遣的流程與速度 真的很無奈所謂改善說明書就是當公司認定樓主不適任時 樓主可寫改善說明書要求"留公司觀察"倘若樓主無法真正改善就是公司就認定樓主不適任 公司就有權將樓主"資遣"基本上不建議跟公司鬥 只是樓主是否自認不適任或過得很苦這個工作做不好 不甘心啊改善說明書跟"錢"無關是跟公司可資遣樓主的速度有關 如果不押9月的日期或不寫的話頂多可以再讓樓主混一陣子後也是可資遣(公司可行文給樓主限期提出改善說明書若樓主不回)只是這段期間會更難過罷了
cara23.tw wrote:結果主管剛剛通知我說要我寫改善計畫通知書公司才能資遣請問是嗎??(恕刪) 你想要資遣,主管是在幫你達到被資遣的目的除非業務緊縮,是不可以隨便資遣員工的而員工不適任必須要有證據公司有輔導過你,你也寫過改善計畫,這些就是證據讓你把日期往前寫就可以說是公司早就輔導過了,就可以快點資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