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樓外牆

有去電問過建管處說若未成之管委會是該樓層的人負責但成立管委會則是全部人負責....就是事情發生了該樓層住戶一直說外牆是大家的要大家快成立管委會....好像要把後續的賠償部分給所有住戶來負責...雖說有道義上的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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