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契約

原居住處為地上物自有,地為租賃,老一輩的都是人情約,所以沒任何文字契約每年定時收租因為地主將地讓給後代,故後代於2007年與我們訂定租賃契約,為期一年2008年重新訂約時,後代地主以漲價100倍為要求如不接受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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