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壓測偵系統

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六十八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節錄如下:六十八、胎壓偵測輔助系統1. 實施時間及適用範圍:1.1 中華民國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M1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各型式之M...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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