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案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葉冠亨酒醉駕車、嚴重超速行駛,造成兩人死亡,犯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後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決並指出,葉冠亨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到李姓婦人穿越,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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