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數計點

引用自交通局公告:依據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駕駛人在6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1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違反第1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如果是被...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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