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得權利是否無限上綱?
門市販售網通產品;過了八天之後來說產品會斷線,要求直接換新..依照正常而言必須替客戶送修原廠服務;哪知客戶竟說產品故障就是必須直接換新;這就是跟店家買東西的保障!不換就代表東西沒保固?送修產品是門市跟原廠的問題;與消費者無關?我必須提供新品或是良品給他替換!不然還是消費者口中常說的我要去告訴消保官!還說了一句現在網路很發達你們還要作生意嘛?
消費者試問我們能否同理心看待彼此立場呢?你對產品的急用跟期待可想而知;但是原廠所提供的不就是對產品的維修與保證呢?何以破壞此規則而為難店家;對此也深感無奈;難道正常的交易與提供的服務就必須滿足消費者的此等要求;除了洩氣之外何言可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