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不知道這情況屬於什麼版有違規再請告知🙏🏿
昨天晚上接到一通電話 👮♀️請我到案做筆錄
因為在7/24號早上8:00左右於遊戲「英雄聯盟」中公然毀謗另一名玩家,而ip位置在我家。
👮♀️本人根本沒在玩英雄聯盟,👮♀️說的犯案帳號我更不可能知道是誰的根本沒聽過,家裡的長輩們更不可能會玩啊.........
👮♀️還說他查了犯案帳號的資料確實跟我們不符合,但他說那可能是假資料,而且ip就是確實在我們家,所以我必須到場做筆錄,案件也會送出去。
我查了班表我當天在上班,也有打卡紀錄有不在場證明。
而且網路上查也有人有一樣的經驗,可能是中了木馬病毒,被盜用或者電腦被開後門讓人可以使用我的ip位置。
而跟👮♀️陳述只說還是要到案說明做筆錄,之後再跟法官說?
單憑ip 位置根本不能證明行為人就是我啊...真的很冤枉
👮♀️查到ip就直接要寄通知書隨便抓個人做筆錄送案件...
到案警局跟我家差了一個縣市 我還是個學生沒車每天要上課上班
現在又要花很多時間車錢跟上班地方請假過去一趟之後還要開庭再過去一次......
只因為單憑ip在我家我就要付出這麼多時間金錢造成那麼多不便
有一個法條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可以向檢察官申請才可以調ip 通聯紀錄。(必須經過法官蓋章同意)
但這個案件是妨礙名譽確實不符合這法條,
想請問這樣查ip有違法嗎🙏🏿
也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還是被法官判有罪...
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 可以詢問大家意見嗎 我還有很多不懂的地方也請大家多多教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