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ny1222 wrote:完全不懂你的意思!!...(恕刪) 首先我要說的是,首頁的原文您已經更改過了,我上一篇回應是基於您“修改前的文章”而為!其實我是昨天收到系統悄悄話通知,說我的文章被合併,看了一下才了解您一文多發的情形,本來我想那應該都是講一樣的事!但我把首頁文〈未修改前〉看過之後,到後面竟然發現您竟然叫大家不要買sony的東西........,所以便有上一篇的回應!不久前才在se與sony兩者有人搞不清楚的討論中爭議不斷,沒想到竟然真的就有這樣的人出現................不講了,免得又扯一堆,而且您以已經將相關字句修改,表示您有發現到不妥處!您也可以看此串第五頁也有我的發文,那當中除了那時對您的發文標題覺得不妥外,也同時對se跟聯強的疏失有批評,因為我很了解您的心情,那種修手機修到滿肚子火的情形我也遇過,所以基本上我站在您這邊,但如果說是類似於遷怒的說法,那又另當別論!
remo2919 wrote:首先我要說的是,首...(恕刪) 這篇文章我第一時間也回過,首先先說,非常同情樓主的遭遇!但事情發展到現在,我真的對樓主的作法很不以為然(當然樓主是不需要甩我的)分享要客觀,個人的遭遇是否可以代表整個SE或聯強就是那麼爛,這是有商議之處的!要大家不要買或抵制或連署,這是什麼道理?難道我家有任何東西壞掉,送修結果不如我的預期,我也要上來要大家抵制連署或不要買嗎?若是想要利用01的眾鄉民的力量,讓廠商低頭進而得到自己的利益那這種作法更是令人不齒了(不是指樓主,01之前已經發生很多次了)樓主若是氣不過,可以收集每次的通話或交涉證據,就直接告到消基會了,分享是好意,若是太過~不是讓自己變成驢肝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