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 wrote:CLS 大大, 可以...(恕刪)
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網路上我不會教你 也不能教你
即使教了你 你也不一定有能力 或是願意去做 敢去做
我的方式 並不適用於大家
但是沒辦法 這社會上 仍然有些事情還是必須靠地下秩序跟絕對武(暴)力來解決
我不是聖人 不想唱高調 頂多只是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而已
但看你這樣的事 這樣的店家 這樣欺負人的手段
要我以合法管道處理 我沒那麼大的耐心
不過
以我的方式去處理 若不能掌握全局的話 只會把事情弄得更複雜 將自己的狀況陷入更糟的泥淖
我只能這樣教你:如果你沒什麼勢力 建議你找個會說話的人陪你一起去討公道
開店的人 有固定的店面
他在明處等人來弄 你在暗處 隨時想弄他就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