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here

我於上週五(7/3)於新竹某通訊行購買貴公司的E71手機,
過了幾天發現用旅充充電或是接USB與電腦連線時, 會有被電到的情況發生!
尤其是在螢幕上方左右二邊的金屬圓角。

於7/8立即將手機送至該通訊行請他們轉送聯強國際檢修, 送修結果是主板問題,
而因為在背後電池蓋有一個很小的刮傷, 所以無法直接換新品,
只能將故障的主機板換新~我也同意此作法。

但於今天(7/11)由通訊行拿回手機時, 輸入「*#92702689#」檢查通話時間時,
發現已經長達103小時, 這分明是一張舊的主機板!而且IMEI碼也已經在MyNokia被註冊!
我將於7/13將手機送回通信行再次檢修。我強烈要求貴公司能注重此事!
因為聯強國際是貴公司在台灣的保固商,居然出現這種事~會大大影響貴公司的商譽!謝謝
文章關鍵字
kaoru200 wrote:
前文:here我於上...(恕刪)


無奈的規定

諾基亞公司保證書有限保證

5.在有限保證期間,"諾基亞" 或其授權的服務網將根據 "諾基亞" 的選擇,用新的或工廠重新製作的替換件,或者修理或者更換任何有缺陷的“產品”或其一部分,並將可正常運作的 "產品" 交給 "消費者"。修理或更換 "產品" 時所用的零件和人工都不向 "消費者" 收費。所有被更換下來的零件、電路板或設備都將成為 "諾基亞" 的財產。外殼和裝飾性的零件應在裝運時沒有缺陷,因此不包括在本有限保證條款的範圍內。

所謂的主機板送修換新
只是換一個運作正常的給你罷了
不保證是全新品
所以一開始買到會漏電(已檢修驗證)的主板是我命太差囉?
然後修好不會被電~前提是要用至少是別人用過半年~且整修過的主板....

恩~我會力爭的

謝謝

哦~對了~還沒滿7天
如果是我 我可能會買個新背蓋 再把手機送修

因為還沒滿七天 背蓋有刮傷本來就該自己負責 但是機器有問題七天內爭取就有換新的機會..

http://www.pixnet.net/hr100
我覺得公司規定歸於規定

像這種情況,可要求換新品,如果聯強或nokia不接受,消費者不滿可以投訴
除非已經用幾個月發生故障,維修送回來是這樣,或許免強接受

大大加油
請強力要求聯強更換,或者要求其他補償


原來換主機板不是幫你換新的啊?
這真是太誇張了點是因為不花錢的關係嗎
那我如果是自已花錢換的機板不知道會不會也是幫我換中古良品...
講難聽一點 . . . . 所謂的2年保也只不過是2年內可正常使用罷了

想想看 . . . . 哪來那麼多的新版給你換

新機版/使用過的板子壞了當然是修一修再換出去當備用的板子 . . . . 總不可能全都報廢吧

沒辦法 . . . . 這就是商業守則

如果你是老闆 . . . . 你應該也會這麼做吧
simon
kaoru200 wrote:
發現已經長達103小時, ...(恕刪)

嗯...我用了快一年,也才不過50小時....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這很正常啦!
其他品牌也一樣
再電子業IC版是沒有分新的和舊的
只有分可以用和不可以用的
所以去買二手的RAM通常也不會比新的便宜
老實說 我從拿 6170那隻不銹鋼機到現在這之5700 都有被電過的經驗

6170是"整隻"都會電人
5700是她那背面的音樂選項鍵會電人
所以我算習慣了吧
反正被電的時候也不會痛 只是麻麻的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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