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箱子的序號貼紙是跟機器一起的
無法單純以更換貼紙的方式去處理
需要在重跑一次流程才能出貨
重跑一次進銷存的時間及人力也會列在成本中
所以有些廠商會做收費的動作
之前公司借測廠商的設備
弄丟一個sever的箱子
後來賠了多少錢..您猜?
5000....
沒錯~
就是5000
一個箱子的成本可能只有10元
但後來花費的人力及時間可能會高達你所能想像
剛去興奇的網站看了
當初的購買注意事項中有記載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
* 但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且完整包裝 【 包含主商品、附件件部份(電源線、變壓器等)、內外包裝、保麗龍、隨機文件、贈品等】 ;此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軟體部份:應用軟體、作業系統等(不得拆封)
* 本商品包裝內外包裝箱皆有序號須與主商品序號相符合,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貨。
* 限量與選購贈品因價值無法評估,無法另行取得,若主體與外包裝有污損、損傷、損壞、磨損,恕無法退貨!
他已經事先說明了注意事項
可能也很難再去跟它凹了
建議大大可以直接要電話跟廠商喬看看是否可以少付一點
Vios1116 wrote:
如果遊戲規則沒有寫在前面的話
收費就似乎不合理
...(恕刪)
這個是Y站購物中心的資訊
只要在7天鑑賞期內就都可以退貨嗎?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本網站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但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此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如影音光碟,軟體)及耗材(墨水匣,碳粉匣)若已拆封,則無法接受退換貨,請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消耗性商品(如食品,花卉,內衣褲)以及商品銷售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因商品屬性特殊,有保存期限問題,故無法退訂。但商品如有新品瑕疵問題,仍可享無條件退換貨的售後服務。
現在的筆記型電腦出貨時幾乎都有內外箱
如ASUS 即為 外箱包含筆電及背包
內箱為 筆電及配件
且內外箱上下封箱處都有封條
電子3C這種高單價的產品
來貨時第一時間就發現時封條有破損
應該就趕快拍照並決定退/換貨 , 若換貨則要 要求換完整封條的貨物
倒是仍然給他拆開外箱 且還弄到箱子破損 只能說是太不注意了
500 元 以小弟曾待過的電子公司來說 光運費就吃掉1/4了 更別提RMA 的工時與材料成本
所以小弟認為並不算太超過的開價
就如同網友說的 除非能找到個全新的箱子 並將條碼貼紙 割下置換貼上 ..
(但這樣所要花的心思(去Y拍標全新的箱子 所浪費的金錢與時間成本 絕對超過500 吧)
相對的找消保官去協調 所浪費的工時與成本 絕對也超過好幾倍 且心情也好不到哪去....
建議就當買個教訓吧@@
那家公司就是在東森電視購物及yahoo及pchome購物中心的電腦供應商之一
yahoo的購物中心是由興奇科技代理
所以在yahoo的商品都是廠商提供給興奇
商品的銷售流程如下
原廠(如acer..)-->廠商(賣斷)不可再退回原廠
廠商-->興奇或pchome或東森(可退貨)
所以當客戶在鑑賞期內退貨
這些退貨就會經由這些平台再退回廠商
小弟當時的工作就是處理這些退貨
如果有需要賠償的部份,就必須透過興奇等平台向客戶求償
=======================
就樓主的狀況,小弟在這裡做個說明
當紙箱破損時
沒錯,一個紙箱的成本當然不用500
但是,每一台電腦從工廠出來,就只有搭配一個原廠紙箱,上面都有序號
被客戶不小心破壞了,講實在話
原廠不會也無從再提供一個全新的紙箱給廠商
那廠商這台機器只能從其他管道折價出售
通常損失有可能是500元的10倍以上
=========================
本來退貨條款是連包裝都不可以有損壞
否則是不可以退的
但因為消費者的意識太強了
所以電視或網路購物的平台
要求廠商一定要接受退貨
500元只是一個最小的賠償要求
其實是收心酸的
如果遇到機器刮傷的,損失更多
根據我的了解
在虛擬通路賣電腦的公司,大都被退貨的損失造成公司虧損連連
已很多家倒閉或放棄不做虛擬通路
==========================
我自己也常在pchome等平台購物
當客戶在電視或網路購物時
享受了七天或十天的鑑賞期
但也請客戶在鑑賞期間,好好愛惜商品(包括所有包裝包材)
過了鑑賞期,隨便你怎麼破壞沒有理你
=========================
小弟不是為任何廠商或銷售平台講話
只是將實情說出
如果對以上有不認同
或是有不舒服的感覺
希望各位大大自行忽略
因為我不想引起筆戰
廠商處理退貨當然不會只有單純的材料成本,的確是要經過重重流程
不過這些流程所衍生的人力物力本來就包括在虛擬通路的成本內,而不是轉嫁給消費者
七天鑑賞期也沒有所謂濫用的問題,因為廠商一定有機制過濾所謂的黑名單客戶,這不是消費者要擔心的事
所以只要在七天內不問任何原因,確實都可以退貨,包括只是單純的看起來不喜歡都可以退
至於包裝毀損就不能退貨嗎?我想消保法一定會有考慮到這一點....
如果買了一個產品,結果不合適,但是包裝損毀了,消費者就一定要含淚買下嗎?
我想應該不會是這樣的..................................
消費者當然要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爭取權益.....(法律明訂的範圍內)
難道還要站在廠商成本的立場考量嗎?(如果是這樣就不會有賠錢的廠商)
如果對包裝損毀的合理賠償,消費者都沒有主張權益的權力,那就不會有這樣的法律訂定了。
廠商要努力的是如何降低退貨率,而不是在枝端末節上計較,就算一個箱子賣1000元
不降低退貨率,廠商還是會賠錢的啦.................
其實這臺基器來的時候內外箱封條都拆過了,只在上面加上透明膠帶,因為左右紋路沒對齊....
不過我並不在意,而內箱之所以那麼難開也是在封條膠帶上面多貼了一個很厚很厚的封條貼紙...
廠商還說ACER的電腦10台有9台封條都會重貼啦,理由是有時會把贈品如記憶體等放入之後再封箱
其實對於這個說法我不是很相信啦....
不過這都不是我在意的問題....那怕是封條拆過,只要驗機滿意就OK的啦,
如今拆封傷及內箱,我也不是不賠償,而是要求合理金額
而合理金額絕不是廠商說了就算的金額,或許有些大大覺得這個金額OK,但是對我而言,
即使把箱子當產品,他都不值這個錢,所以當然要主張自己的權益...............
要消費者去站在廠商的立場思考,實在是很好笑的事情,
網路購物的發展是由市場去決定的,無法承受的廠商自然會被淘汰,
我自認一切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發言及對廠商提出質疑...........
居然還有一些大大跳出來站在廠商的立場說話....蠻奇怪的....
當然如果單純的把廠商內部流程提供給大家參考,也是很好的事,可以多了解一些東西蠻不錯的
總之PO這篇文章可不是為了 區區500元,而是想讓廠商跟消費者在面對類似的問題時有一個參考的依據
這比起500元,實在是有價值多了。
關於退貨我一直很懷疑........
不能破壞包裝???
"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
膠帶不知道算不算包裝??????
如果廠商要惡搞........封條破壞不接受退貨也是可以的吧?
基本上算
但以個人感覺賣的人給不給退似乎和能否整新的程度有關
ex:ASUS NB因為有保固卡, 為了蓋店章非拆箱不可, 但內部配件幾乎都不是破壞性包裝, 整新賣難度較低
IBM,HP等等則沒有, 而且主機的包膜有個易碎貼紙<==這種要整新重賣就蠻難的
前面有人提到了, "沒壞"的nb被退基本上原廠不會認帳的, 因為已賣斷給代理商
而且一般負責賣的店或網購他們不會有原廠膠帶的
不過老實講為啥網路購物會在退貨方式加這條
大概就是再和你說"你確定要用再和他買不然不要買"的意思(有點像拍賣...)
畢竟拆過的東西大都只能賠本賣
例如剛去y購逛看到這台
HP C566
據小弟手邊的資料, 如果是全新品這台的價格已經賠了1000以上了
而退貨時運送過程中包裝有損傷時
這責任又規誰??????
不過不破壞包裝怎麼用阿
寄送東西時破損或遺失等等情況
通常是寄件人要向物流求償, 看是由買家寄還是賣家派人收件而定
像大部份的物流他們的宅配單上都會有一欄填商品價值的欄位, 若損壞最多就賠那個金額
若沒填就只能以物流他們自己制定的上限金額賠償
另...
高單價的東東我是覺得花點時間去看實機再詢價後購買比較實際一點
這樣買錯買貴而後悔的機率比較低對兩邊都沒壞處
casper31912345 wrote:
很正常~因為箱子的序...他已經事先說明了注意事項
可能也很難再去跟它凹了(恕刪)
針對這一點,這單純是廠商片面的說詞,類似所謂的定型畫契約
而實際其實是要依據消保法的,不然廠商隨便寫了一堆XXX理由不能退貨
消費者就無從主張權益了嗎?
------------------------------------------------+
題外話:綜觀以上各位大大的熱烈討論.....有一點感想....
PS:小弟36歲了,所以應該不算小鬼頭了,也犯不著沒事找碴...更不喜歡筆戰...因為打字慢啦
而版內的大大來自四面八方,各個身懷絕技,一定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在軟硬體技術方面,可能一個高中生就贏我一大截了,
不過在處理事情方面,真的還是有經驗的有差啦....
所以小弟一直稟持著多聽老人言,一定會有收穫的啦.............
希望大家都購物愉快......買到真心喜歡的東西
而廠商也各個生意興隆,退貨率0啦.......
感恩啦......................
cranberry wrote:
如今拆封傷及內箱,我也不是不賠償,而是要求合理金額
而合理金額絕不是廠商說了就算的金額,或許有些大大覺得這個金額OK,但是對我而言,
即使把箱子當產品,他都不值這個錢,所以當然要主張自己的權益...............
所以問題就是在於
您覺得合理的金額和廠商覺得合理的金額有差距
廠商覺得500元合理
也有很多網友舉例500元其實是不夠本的
但您覺得500元不合理,應該要200元才合理
我想應該不需要再討論下去了
因為500元永遠不會等於200元
消費者和廠商各有立場
不過要是我的話
是我自己把盒子弄傷的(盒子沒傷的話,根本就不會有後續這些事)
購買條款上都寫了外盒損壞恕不退貨
結果廠商肯接受我退貨,還只收500元
我可以接受
不然,依照條款來看,廠商大可拒絕我的退貨
我只好當二手賣掉,損失絕對不只500元
針對這一點,這單純是廠商片面的說詞,類似所謂的定型畫契約
而實際其實是要依據消保法的,不然廠商隨便寫了一堆XXX理由不能退貨
消費者就無從主張權益了嗎?
不要把消保法無限上綱
消保法的精神也不是一味袒護消費者
購買契約在一開始購買的時候就應該看清楚,無法接受就不要下訂
比起問題發生之後花力氣討價還價來得實際些
這個案例真的找消保官來辦,也不見得對您有利
當然,或許廠商為了息事寧人,也許會自認倒楣吃下這件案子
但是這種案例多了,廠商會不會在訂價時把這種損失算進去?
到頭來還不是消費者吃虧?
不好意思,我講話比較直,也不是替廠商說話(雙A我都不喜歡)
若有得罪請多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