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筆電在最近環島的時候被幹走了...在北港台糖量販前面,跟著隨身行李放在一個大包包進去上個廁所轉眼間就不見囧那台是工人舍的s47 8.9吋小筆電(有觸控有光碟機無3g無gps版)聯強保固不過失竊報案之後打去跟聯強講居然說「我們不受理機器申報失竊,失竊的機器號碼請給警方,等警方來本公司調查此機器號碼才會提供維修資訊給警方」「請自行告知北港一帶的聯強維修收件商此失竊機器號碼,看他們是否有收到」囧...
羅小蟲 wrote:那些警察欠水果日報關...(恕刪) 是這樣嗎XD 如果會增加破案速度那可以試試...不過北港的治安感覺不怎好啊(即使媽祖在)某天回案發的台糖量販去上個廁所,看到一個被扒空的皮夾丟在衛生紙筒上...
第一 這個沒有所謂的指紋(類似imei或是身分證字號)你要人家怎麼幫你做記錄?第二 就算可以,你也得先取得報案三聯單後,才有權主張你是失主吧....不然二手市場就熱鬧了第三 善意第三者的問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