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本人筆電內附office starter,,但不能編ppt所以昨天到光華買了包3000左右的續號卡,,沒想到今天去學校被同學說:花錢買那幹啥~要去抓就有...聽了就不爽...故事原由就是如此... 花3000買那續號真的很不划算嗎???
支持正版是對的, 而且在外工作跟據法律應該是不可以用盜版的software吧 (該不會有人跟我說TW沒這規定吧@__@至少HK這邊是這樣規定的)
如果還是學生的話, 其實可以考慮一下ppt用google docs去做 (昨晚就因為office stater沒powerpoint而去用google docs做了一份PPT), 又或是另外找一套libreoffice回來用, 開源且免費的, 我在linux下用過的確不錯
支持正版!
雖然我也在資訊業服務~但是我的軟體全部都是正版的!!沒有盜版!
勇敢的人才能走到幸福的終點~
Microsoft Office
探索免費的 Office Web Apps
當中可以直接在瀏覽器中透過 Windows Live 用戶登入即可免費使用 Word Web App 、 PowerPoint Web App 、 Excel Web App 、 OneNote Web App 等項目。

Office Web Apps 是否免費提供,我如何取得這些應用程式?
透過大量授權方案取得 Office 2010 授權的企業客戶可以在執行 Microsoft SharePoint Foundation 2010 或 Microsoft SharePoint Server 2010 的伺服器上原處執行 Office Web Apps 。如果是消費者,則可以在 Windows Live 以免費的廣告支援服務方式使用 Office Web Apps 。

新的 Office Web Apps 支援哪些瀏覽器?
Office Web Apps 的支援瀏覽器包括 Internet Explorer 7 (含)以上版本、 Mac 上的 Safari 4 ,以及 Windows 、 Mac 或 Linux 的 Firefox 3.5 (含)以上版本。
支持正版+1
其實如果用量大的話
買套office給他用個三年五年還是很划的來
用量小可以用免費的google doc或openoffice替代
完全無後顧之憂~
不過學生的話..
我印象中應該大部份都有校園授權版可用
而且還頗便宜的...@@
ok啦~4個人都回正版~感覺我心中就比較舒服了說~^^~
若僅供個人使用,明著我也要你用正版,暗著則和你同學的講法一樣...
若供商業使用,明著我會要你用正版,暗著一樣要你用正版!

--
著作權法第51條: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重點在於,個人可用"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自行複製軟體,或自己裝軟體,可算是合理範圍,
但不可幫別人複製,也不能幫別人裝軟體,也不能破解軟體,
也不能拿公眾使用之機器(電腦)複製,也不能散佈軟體。

雖然合理範圍有爭議,但沒人敢去界定這條線。
要不然,你影印1張著作,重覆他人講過的話也都侵權!

講簡單點,若你自己下載、安裝軟體,沒有破解,且是個人/家庭使用,而非商用/業務使用,
這是法定賦予"個人"重製著作的權力! 並不是沒花錢買軟體,就不是守法的乖寶寶!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不蠻你說~當初我朋友講那句話時~我真想嗆他"要碼usb碟給你幫我放進去,不馬燒一片給我~別在那馬後炮"
flycode wrote:
若僅供個人使用,明著...(恕刪)

babala666 wrote:
話說本人筆電內附of...(恕刪)


聽你這麼一說我以前買的DOS6.22 WIN95、WIN98、WIN ME、WIN XP不就像盤子一樣?(如果我記憶力沒退化以上每套都三千左右)

燒錄軟體還沒這麼多樣化這麼多免費的那個時期我也花了三千多買了NERO,其他防毒軟體、Office就不用說了(為甚麼?因為那至少比燒錄軟體有用多了),很簡單一件事!如果停車都要付停車費了,有甚麼理由用軟體不用花錢?(路邊停車格劃兩條線就要收錢、一套Office要幾間公司來包、每間公司又要多少工程師來寫?)

其實現在比起以前用電腦要花在軟體上的費用真的不多了(除非你以前盜版猖獗時就支持國貨)
而且就微軟而言,我覺得他們家技術支援真的還不錯,而且相當有學習價值

而且學生應該要做的事是如何讓自己更有價值,應該不是想一些旁門左道來規避盜用別人資財
babala666 wrote:
不蠻你說~當初我朋友講那句話時~我真想嗆他"要碼usb碟給你幫我放進去,不馬燒一片給我~別在那馬後炮"
...(恕刪)

若你想不花錢買軟體,但又要合法,你不能叫你朋友這樣幫你,
必須你跟朋友借usb碟之後,自己放進去,自己安裝或自己燒一片(自行重製)。

要不然,你叫你朋友幫你裝,雖然你朋友沒收錢,但他同樣是在散佈軟體,
你只是使用者,不違法。但你朋友因為未經受授權散佈軟體,則違法!
若倒楣被逮到,你朋友則是熱心替你做白工還兼衰小...

另外,若遇到非正版序號而被限制使用,也不能破解,才能算是合法。
但若搜尋到某些OEM版序號,未經破解,只改序號...這樣算不算破解還有爭議。

因為個人/家庭複製著作物,受到著作權法第51條保護,
這也是為何微軟100%只抓商業/公司行號的侵權,完全不抓個人的侵權,
要像過去P2P公司的員工,假借"個人"的身份在散佈軟體,就涉及商業行為,才可以告得成!
只要涉及任何的商業行為,就不能這樣免費又合法了!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