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是連用都沒用過的人
光會靠想像打嘴泡亂放話
真丟臉

要反 SONY 也反得有格調一點
要講人家缺點,至少用過再來批
光靠想像的,沒有說服力啦
買了筆電真的把機器隨身帶著使用的人又有多少?所謂隨身使用,不是背到公司用就是隨身使用,是帶著他在捷運在圖書館,在戶外等很多沒有電力支援的地方使用,隨時隨地像個 PDA 拿出來一開就用
又是個用自己主觀意識以偏蓋全的例子
最好是全世界的人都跟你想法一致啦
你想不到的應用方式多得很
不要再以管窺天了
真的很丟臉啦...








jojo0821 wrote:
第一個被嘴砲淹死的應該是閣下,不懂沒關係,我用數學告訴你,
VAIO UX 的螢幕解析度為 1024 x 600 就假設它是真實解析度好了,1024:600 長寬比為 17:10 以 VAIO UX 4.6 吋螢幕為斜邊計算出 ,長為 3.73 英吋,寬為 2.86 英吋,此時一個 9 級的字有多小,九個點正方,一個點多小?3.73/1024 個點,一個點是 0.09 公厘,九級的字是 0.8 公厘,好了,看看這個 0.8公厘見方的字有誰看得到?點距超過了肉眼的極限根本毫無用處,除非眼睛能看出 0.09公厘點與點之間的距離。好再來看看圖吧,一張 320x240 的圖在這樣的螢幕上有多大? 2.96 公分 x 2.2 公分,哈這張在一般螢幕上很容易看清楚的變成跟銅版一樣大小,誰看得清?用這樣的解析度這樣的吋數,造成最後的結果就是甚麼都要放大來看,弄到最後直接降低 XP 的解析度比較快,連螢幕成像方式與印刷品的印刷原理都搞不清楚的人,才會說出那麼可笑的話。
印刷的圖 300 Dpi 是在尺寸不變的情況下增加點的密度,因為印刷品有能力達成如此高的解析度,但螢幕顯示方式不是這樣算的,在電腦的世界裡圖片的尺寸是從點換算而來,所有單位都是點,一張 1000 點 x1000 點的 JPG 圖檔縱使記錄了解析度,也只有在能繪圖軟體中才能依點與解析度換算成尺寸,所以除繪圖軟體之外,看到這張圖的樣子永遠是 1000 點 x1000 點,即使縮小,也跟印刷品不同,因為螢幕無法呈現固定單位內解析度的改變,只是把圖縮小但卻無法呈現更細緻的內容,除非是高解析度螢幕,能夠高達 200 甚至 300 dpi 的螢幕才行,但先決條件是,就算它能顯示更多的東西,也要肉眼看得到才有意義,否則再多的解析度,對眼睛來說根本沒有用處。
jojo0821 wrote:
但先決條件是,就算它能顯示更多的東西,也要肉眼看得到才有意義,否則再多的解析度,對眼睛來說根本沒有用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