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轉帳手續費17元鬧上法院有必要嗎??

tom71233 wrote:
我找半天都沒找到此位老師的部落格...(恕刪)

http://www.wretch.cc/blog/ChengCL/18045011
新聞中提的的22期攝影班應該就是這個

只有提到中途退學不退費,沒提到手續費。另外這篇的留言裡沒發現相關留言(大概刪了吧)


我是覺得在網路上留言抒發情緒要多小心

部落格只要是開放的,抒發情緒時有足以認定為針對特定對象謾罵的行為時,要達到"公然侮辱"是很有可能的


最後,我覺全額退費的問題是有些爭議的

畢竟開課不是單純賣商品,東西沒交貨就幾乎沒損失

開課有場地、教材、人事(至少要授課老師跟請模特兒的費用)...等費用

這些有部分是事先就要支出的(如場地及教材)

也有一些是要全部學員分攤的,如果繳錢訂了位子,又退出,那後面又招不到補位的學生的話

那些不足的部分不可能找其他學員分攤啊..... 最後當然是開課者吸收囉........


老師能全額退已經很有良心了,那學生還為了17元在抱怨實在不該,這可確確實實不是被老師賺走啊...

先出爾反爾的是那學生不是老師啊.......

報名網頁雖然沒提報轉帳手續費的問題

但也沒說手續費會由老師這吸邊收吧

問題在哪邊這費用就哪邊出這比較合理吧

因故退出的是學生不是老師啊,因為這學生自己的問題要老師多花手續費這哪裡合理了

前面有網友質疑為何多數人先幫老師,是因為單就這新聞的陳述來說先做錯的是學生啊,出爾反爾,老師沒出手續費還大肆批評....

至於那老師說轉帳是轉3000但自動被扣17,確實有可能是操作上沒注意造成的,也可能只是不想損失17元的藉口...

但學生出爾反爾在先,大肆批評在後,都沒有疑問吧.............


這年頭個人意識高漲,大頭症的人有變多的趨勢,自己造成的問題就該自己負責,反而還怪人硬坳....
fsw437 wrote:
我說林志玲很醜,你就信嗎?...(恕刪)


我信不信不是重點...
重點在叫"林志玲"的人, 看到你的文章後, 心情如何?
也許有的林志玲會無所謂, 可是也許有的林志玲會很難過哦!
所以捍衛個人名譽需不需要閙上法院..同樣也是見人見智的問題.


回到主題中的主題..學生要求返還學費3000元,
CASE 1
老師如果用轉帳3000元的話, 會被銀行扣3017元 , 手續費是老師要付擔的嗎?

CASE 2
老師指定被扣3000元, 所以銀行轉出2983元給學生, 由學生付擔手續費, 合理嗎?

CASE 3
老師要求學生親自來拿, (沒有手續費的問題),可是學生會出車資, 你能接受嗎?

以上.

fsw437 wrote:
告上法庭的;是攝影老...(恕刪)


當然告呀...給白目GY的一個教訓...

要是我一定要他賠償名譽損失.......

至於老師呢......由他人發表好了....^_^
這一切只能怪景氣不好啊!

但..

一台三萬五萬的單眼都在買了!

果然是...

原則大過一切!

無聊 才17塊 又不是17萬 上法院的錢 花費 都不只17塊了
roychen1231 wrote: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這..那天您真的當了大師,有人說您半桶水沒實力,我看您沒捉狂才奇怪!
.(恕刪)


屁..我還不知你那大師是哪門子的大師?...洗馬桶大師??..你的比喻很不適當...又不是批平他的專業上的事
另外...沒能接受批評的肚量別出來當大師..想要名..就要有被人踢館的準備...
沒那能力.別叫大師,若有那能力..怕人說?..實力真好..一個說NO會有十個跳出來說YES..

我們現在不是說他專業上的事...我是笑他活到這把年紀,連一個17塊的糾紛都處理不好..哈哈哈..
這是能力上的問題....全省難道這十年來沒類似的事嗎?..絕對有...但怎麼沒上法院..
是他比較閒?比較窮?...若這二種原因都沒...那更看不起他..因為..那原因只剩比較沒智商..

我舉一個例..告訢你這十年來類似的事..就有一件事發生在我身上..
我曾去網拍買東西.在端午節的前二天...我打給他.問若隔天付錢..能端午節前寄到嗎?...
他說可以..還不用宅配...只需50元運費郵寄...我立刻網路銀行付錢下單...怕沒人收還問朋友公司住址.寫他名子...
他是公司會計..一定會收到..結果..當天沒收到..再來是四天休假.我也不管了.就近買一買...
連休那第二天.我寫信給他..我說沒收到..我在這裏買了...我沒多說什麼...就因為沒多說什麼.感覺口氣差..像在責問.
結果他回信.附上他去郵局網頁查的單..竟然是地址錯誤..當天郵局有去送..他信中就跟我說.郵局會退回給他..
若我買了.他退錢給我..叫我銀行帳號給他..我打去給朋友罵很久.心中慶幸對方沒得理不繞人.不然我就難看了.
銀行帳號我給他.也沒去問他要退多少..我買150元的燈炮...加上.17塊轉帳..我心裏猜想..他運費五十..
我預計他會退150-50-17....他完全沒錯.我那白吃朋友給錯住址.
那封信我沒多說什麼..他回信.可以有幾種可能.我都該接受..
1.問題他錯.沒了那地址錯誤的問題.沒算好什麼時候送到...他若賠個不是..我也一樣等連假後收..不然能怎樣...
2.問題我錯.自己地址寫錯了.哪怕我買了.那不多收運費..再寄一次..我還得謝謝他...因為扣掉第二次運費他也沒啥賺了..
3.問題我錯.自己地址寫錯了.但即然我也買了.反正東西又回到他那..他退費..把他的支出扣掉....那也絕對合理..

結果..隔好多天我才去看到.他竟然退我150...他自己賠了運費五十.轉帳17....
他不是專業網路賣家...評價才2X...只是加減賣東西...人家是這種態度這種做法...

我也不認同那老師就一定要全數退...就如同上面說的..我是覺得這把年紀..竟然連17塊都處理不好..
都曾有收費了.我不信沒那學生電話可溝通...架子大.不願打電話去溝通嗎?...
luoyijun0913 wrote:
無聊 才17塊 又不是17萬 上法院的錢 花費 都不只17塊了...(恕刪)



這就是這個討論的為什麼這麼熱閙的原因...


為了17元上法院值不值得????
如果單純為了17元... 誰都知道不值..

一個人的名譽值多少錢??
如果因為17元的爭議(沒說誰對誰錯哦!)
把你的人格與名譽都賤踏在地上, 你又會接受嗎?


補充一下...
有一群人把整件事的重點放在為了17元上法院.
有另一群人把整件事的重點放在, 有爭議的17元可不可以汙蔑一個人的名譽與人格


後面的請繼續.
僅 wrote:
浪費社會成本...為...(恕刪)


沒錯沒錯,無論是誰對誰錯,最大的問題就是浪費司法資源!

但是換個角度想,名師的名譽應該也很重要。
來我的部落格瞧瞧吧! http://tw.myblog.yahoo.com/winson-iris

吳小梅 wrote:
歹年冬 多瘋人

要...(恕刪)


不要誤導大眾

「要告也是告銀行」

這件事情銀行哪裡錯了
銀行只不過是提供轉帳平台
本來就是該收手續費

如果報紙寫得實在(通常參考用)
老師的說法確實有問題
目前任何一家銀行
透過轉帳(非匯款)
手續費都是外加的

雖然
「歹年冬 多瘋人」

但是也不能跟著瘋言瘋語...

很誇張的一篇報導

有必要為了17元手續費上法院嘛

光跑庭就跑死了

浪費的資源和成本也不只17元吧

雖然是出一口氣 但這口氣的代價也太大了

還上網路新聞

真是得禮不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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