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大家都好像太認真了(包括我)樓主從蓋大樓到現在一句話都沒回應是射後不理嗎 = =這樣到最後會不會是我們這些人在玩呢?消保法的規定並不適用網拍的個人拍賣物件?如果是購物網站就沒問題?看看就好..等樓主有過回應我們再繼續蓋吧...太認真我們都輸給樓主了 = =因為他又沒有拍賣的聯結檔.拍賣編號.如果只是他"想像"的呢?酸了~~~看的好累= =
要引用消保法第十九條時,請先看清楚該法條的適用對象,真的不是我們以為的那麼容易可以適用的。在第二條: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三、消費關係: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四、消費爭議: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爭議。所以,是規範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消費關係或消費爭議,因此,偶而在網路上拍賣二手商品,很難會被認定為“企業經營者“的。別在輕易的說,訴諸法律、七天之內可退貨呀.......這一類的話了。
我覺得賣家一點問題都沒有買家才有問題吧!!照片造成的暇疵,原本就要你自己發問判定物品360度照片當然都要要求呀你找得到自然就有空間殺價還說自己有問與答跟本自己沒想到還怪罪那麼會長篇大論就買新的就好買二手還要便宜又要無傷去哪買!!
從賣方的圖片和買方的圖片看起來,我的感覺賣方的圖片真的有刻意隱藏睱疵的部份機身的左上角很明顯的漆掉落了,都被賣家刻意的用照相的手法將他給掩蓋過去了,機身的右下角部份,因為太明顯,也試著將他給掩蓋過去,機身背部呢??不知是刻意修過圖片,還是照相手法~~也被用高明的手法給掩蓋掉了。我不是什麼照相專家~~捫心自問,我是買家的話,可能也不會發現那些缺失吧~經過兩相比對後,真覺得賣家賣東西的心態真的很賊~~我之前也賣過 手機,和無線滑鼠,就簡簡單單的正視圖,附視圖,左側..右側,那會想把東西拍的美美的。拍的美美的,賣相當然好,價格也可以抬高,但一個二手貨,不就是讓人看到在自已容許的情況下才買的嘛?而一直要求別人要注意那個注意那個,沒注意到還怪別人不是~如果這個社會搞的像賣家的那種心態一樣,那只會搞死以後的買家和賣家而已。我相信 現在買家心裡一定認為「嘿嘿~終於有冤大頭買了這部相機了」已所不欲 物施於人~~如果賣家自已也被這樣刻意隱滿的話 kimogi會好嘛?這樣的賣家心態真得很差,送他個負評我覺得還太便宜他了,沒道德。
Walker1987 wrote:你可以用網路購物七天...(恕刪) 1987的小朋友........請問你這是哪來的根據?只要賣家不是有公司行號這樣子行不通的, 照你這樣子講那大家幹嘛新品, 也不用買什麼公司貨或水貨了, 全部去網路上買二手貨, 反正價錢還比全新的便宜, 之後不滿意再拿回去退....樓主今天的情形真的只能看賣家願不願意跟他協商.....不要再亂用法律條文了....
如果每個人都是買來主觀認為自己沒辦法接受物品 要求退款請問賣家情以何堪 ? 如果常遇到這樣的人 東西寄出又要求退款 是我我也受不了一般網路購物 是有把這種退貨的折損算進成本但是網路上買賣物品 還是對二手品根本沒有賺頭通常 如果方便面交還是面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