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打算去韓國一趟!會攜帶一些攝影器材!由於是第一次出國有些規定搞不清楚!看了關稅局的法令說!"(二)攜帶貨樣或其他隨身自用物品(如:個人電腦、專業用攝影、照相器材等),其價值逾免稅限額且日後預備再由國外帶回者。"出境時必須申報行李!因此有些疑惑到底所謂的免稅限額是多少?因為自己要帶的器材加一加大概五六萬吧?這樣出境是要先申報嗎?這問題還希望有經驗的各位大大們解惑一下謝謝!小弟感激不盡!
嗯 ~~應該是不用吧,記得去年到日本旅遊就直接背在身上出入境;到日本也是如此不過若是有使用底片的話,記得使用個袋子裝底片;要通過X光機就直接拿給海關人員檢查雖然同團的人說不會弄壞底片.......... 不過注意一點總是好的!!
七月初剛從希臘回來,背了二十幾萬的裝備去希臘渡蜜月~也拍了不少照片~我是攜帶後背包,過海關安檢都沒問題!!他有問我裡面裝甚麼!!就直接跟他說相機~在曼谷跟雅典機場都沒問題!!不過不知道你是不是指"到日本去買鏡頭"!?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你可以把盒子跟鏡頭分開放!!應該是不會有關稅的問題!!
別太誇張, 誇張到讓海關人員以為你是要帶去賣的那麼他們通常不會為難你畢竟現在旅遊者, 很多都是單眼+大小砲帶著走隨便都超過幾千美元一個個攔還得了我去任何國家都是相機背著走, 不論是歐洲, 日本, 大陸, 東南亞...從來沒遇過任何刁難頂多在大陸出差時會被要求notebook 拿出來相機給海關看一下....所以原發文者不用太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