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8顆三洋充電電池以前給相機用的,很久沒用都沒電了,放入充電器都沒亮燈,我以為都壞掉了就拿去回收區,結果電池被同事撿走,後來他喜滋滋跑過來跟我說我的電池全部都救回了,他現在爽用中,又說我已經放棄它們,是他救回的所以不會還我。
我好奇問他怎麼充的?我明明都充不了呀?同事說電池放太久才過度放電,必須選對充電器,我用的充電器太好,那種會充飽電自動亮燈的機型都不適用這種過放的電池,必須用白牌的充才行,就拿出他充電器,告訴我一隻才29元,這種才能救這種電池,又說我買的電池是日本製的,這種電池很耐用,可以用很久。
請問這種是什麼原理?我的充電器是國際的,一個還不便宜,為什麼白牌的充電器就能救這些死掉的電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