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信件不要急著刪~可能會為我們帶來財富喔...

選舉時立委自己就發了一堆,
你想立委會立法來罰自己嗎?
有法可管最好,降低公司郵件主機的工作能量

在家,雖沒有太重要的信,但還是有機會有來自公司、朋友的正常信件,家裏每天一開OE,95%都是垃圾

寄浪費時間,也常因"垃圾信"誤刪掉應該看的信

此法條,可以還給郵件使用人乾淨的空間,當然要支持
我昨天有聽收音機解釋,垃圾信是指無特定收件人Mail,而是用亂數或是隨機拼湊的Mail大量發信
或是收信人已經有明確回覆不想在收到這些Mail卻又一直發送的!

重點是如果確認是垃圾信的話可以求償一封500元喔!

avexgroup wrote:
嘴砲法律
這種東西幾年前就在喊了.....
許多垃圾我看是ISP自己發的吧


就是說阿,我的奇X信箱,整天亂發信,
也收到好友發的信,不知道可不可以跟x摩公司求償
是的話 Yahxx 很快就倒了吧
確定抓的到是誰發的?
這種法律通過了,要怎麼舉證誰是原始發信者?
窮龜蛋 wrote:
就是說阿,我的奇X信...(恕刪)


反正就算是被盜的還是過程冗長
至少有法規可以去規範就好

莫名奇妙的一兩年後拿到一點點錢我拿去買串魚蛋吃我也爽
至於被盜的
人人多關心一點自己所有的帳號也不是壞事
RichardSu wrote:
今天看到報紙報導,沒...(恕刪)


還要將信件內容印出來...
我記得不是有那種一點開就會中毒的嗎?
這樣不是要冒險去賺錢
不用想太多,
這種東西有用, 早就不會有垃圾信了

我的信件還都是限制級的,抓得到嗎?
每天刪到很煩

唉~這種東西...
全部透過第三方發送
然後 只要一句話~

"我們公司是被陷害的..."

你有他的皮條??
orea2007 wrote:
但垃圾郵件如何界定就是個問題了。...(恕刪)


正因為垃圾郵件是個人主觀認定,所以才採取由收信人個人提出民事求償的方式。



石皮 wrote:
確定抓的到是誰發的?...(恕刪)


依據該草案內容,如果收信人授予訴訟實施權給團體訴訟機構,由團體訴訟機構代
為向發信人求償,則該團訟機構可以向網路服務提供業者調取發信人相關資料,但
是所調取的發信人資料只能作為該訴訟之用。



justforfun wrote:
這種東西有用, 早就不會有垃圾信了...(恕刪)


所以該草案也規定,主管機關得要求網路服務提供業者,採取必要防護措施,過濾垃
圾郵件,法律通過之後,使用者在一般信件夾中要看到垃圾郵件的機會應該會大幅下
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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