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信件不要急著刪~可能會為我們帶來財富喔...

今天看到報紙報導,
沒想到立法研討針對[垃圾信件]的罰則,
只要我們收到垃圾信件之後,
不要刪除,
將信件內容列印出來,
然後回報NCC所指定的相關機構,
就有機會可以獲得一定金額的賠償金喔...

以前每天上網,
第一件事情就是刪除垃圾郵件,
這下子可要改變習慣,
好好的[點石成金]了呀...............
文章關鍵字
RichardSu wrote:
今天看到報紙報導,沒...(恕刪)


別高興太早...
法規還處於草案階段,至少要等到立法院二讀通過之後,才「有機會」向濫發垃圾郵件的業者求償。
不過根據過去立法院的效率來看,新法除非真的有急迫性,而且朝野有極高度的共識,否則沒有一年半載,根本沒辦法排進議程,連一讀都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再來,真的要跟那些業者求償,也要等到冗長的官司判決定讞,至少又要等個一年半載 (等一年算很快的囉)。
除非你能確定手上的垃圾郵件都是由同一個垃圾郵件業者發送,否則東一點、西一點的分別告不同業者,待官司全部定讞,不知道又要等上多久。
幾年份的垃圾郵件量很驚人的,全部印出來,不知道要印掉多少紙張,一點都不環保。
別急著印,真的打算要告,存檔留在電腦裡,到時全部燒成一片光碟即可。
但垃圾郵件如何界定就是個問題了。
pchome每天寄一堆廣告來,我覺得很煩,認為是垃圾郵件。
可是對面的同事很愛shopping,每封pchome個廣告都仔細瀏覽深怕錯過好康。
那pchome的廣告算不算是垃圾郵件。
色情網站每天寄一大堆廣告來,我看得很爽,可是隔壁鄰居卻每天都在幹譙。
這算不算垃圾郵件?
不想接到的就算垃圾信
我想應該先定義非正常方式發送的信件絕對是垃圾信

況且不小心中毒也是會亂發信..還有得玩呢,如果真有效,垃圾信也不會滿天飛了
我是覺得垃圾信可以發
但是標題要註明這是廣告信
不想收的自然可以從標題濾掉

之前要訂的法條規定好像是這樣
另外還有一條就是要能設定取消廣告信
不過這條好像會變被收集EMAIL的資料
哈~這樣子y信箱使用者會爆量說..發財了
積分是啥?可以吃嗎??
還時常會收到來自過去跟未來的信件
巨乳は夢が詰まってるから大きい、貧乳はみんなに夢を与えているから小さいんだ!
重點是法令公告後是否可以追朔吧~
這類的法令通常是「不朔及既往」的…

而且通常廣告信主機在大陸、海外
或是利用木馬代發、轉發
竄改信件記錄及發信位址
要舉證及提起「民事」求償還真的滿困難的…

某些廣告信裡面的盜版軟體及非法情趣藥品、色情資訊都抓不太到了
還抓到到廣告信來源嗎?

我倒是比較好奇,以後Y信箱、P信箱等免費信箱的官方廣告信會不會列入其中?
這些免費信箱的「官方廣告」還真的滿多的……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嘴砲法律
這種東西幾年前就在喊了.....
許多垃圾我看是ISP自己發的吧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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