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Apple Store的不實廣告讓我很受傷

在台灣消保法內容有談到
郵購等未看到實體商品的交易
若為不滿或是商品瑕疵及商品內容有所出入
好像是可以申請退貨的處理
並未完全研究過
條文附上

第 三 節 特種買賣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應該是這條文沒錯吧
PCHOME 是retailer, 也有物流業務, 當然可以保證到貨時間. (這也是他的競爭優勢之一)

Apple 只是單純的製造商, 物流業務是外包的, 當然沒辦法保證到貨時間
要"保證到貨時間"一般要另收費用, 如 EMS. DHL 等.

搞不清楚的人是不是都被PCHOME 寵壞了?
artiman wrote:
同意+1「24小時出...(恕刪)



>>以業務手法來說, Apple是玩文字遊戲 業務性的慣用手法

如果蘋果在線上商店的任何版面有強調或是暗示你馬上訂購就會「迅速」收到商品
那我覺得蘋果標示「24小時出貨」可能會讓消費者誤會是24小時就可以收到商品
不過蘋果根本沒有把迅速收到商品當做宣傳的賣點何來文字遊戲、業務手法?

還是說別的購物網站都寫24小時收到商品,結果蘋果也寫24小時讓人誤會就變不實廣告?
「出貨」、「到貨」分不清的爭議可能要怪國文老師吧......
http://blog.roodo.com/appleseed
教育部長下台!!!

搞到我們國民都分不出 "出貨" 跟 "到貨".

哈哈, 大家別這麼認真了, 這個事件只不過就是個誤會罷了.
TC
Aya.Huang wrote:
我的看法:如果這是合...(恕刪)


但我覺得這不適用七天的鑑賞期

因為這個商品有使用“雷射“刻製圖案了

應該屬於特製商品

這樣應該不會被列入郵購商品
感謝stoudemire3131封我為正義魔人...不過我可以改成魔神嗎?這樣比較帥耶>///
哈哈 那如果雷射雕刻給你刻錯了或是刻斜調 或是七天內雷色雕刻磨掉了
七天鑑賞期也不適用嗎 哈哈~

我haha的 point
就是如下點點點者
Aya.Huang wrote:
我也不知道 haha...(恕刪)


原版主的文章可以po去別的地方看看其他人的反應
或是po去比較人文或是女性專區看看
應該有比較不一樣的想法

這裡都是很"聰明"的apple迷
已經先入為主了

我贊成台灣所有商店,當標示減價特賣199元,要在下面加註「並非所有商品皆為199元」,以免消費者誤會,杜絕文字遊戲~


不過台灣消費者對「出貨」和「到貨」兩者意義會混淆這樣子的事情,在外國人眼中不知到會怎麼想.....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artiman wrote:
哈哈 那如果雷射雕刻...(恕刪)


我覺得你也在玩文字遊戲..而且這好像和主題沒啥關聯...哈哈


artiman wrote:
我haha的 poi...(恕刪)


留言就留言,不要話裡藏話,沒禮貌!阿嗚
感謝stoudemire3131封我為正義魔人...不過我可以改成魔神嗎?這樣比較帥耶>///
怪了~ 前面明示暗示的人就對了 哈哈~

留言就留言,你也沒建設性!阿嗚~

蘋果萬萬歲~

宇樊 wrote:


我覺得你也在玩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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