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簡單的問題~你會這樣做嗎?

matika wrote:
其實個人認為, 如果...(恕刪)


贊同
小弟自己是從事室內設計的工作

第一階段:
找適合的專業軟體
現在用的是:ArchiCad(非廣告)花了一百多張小朋友買的

第二階段:
現在用PC平台~想換蘋果吃一下
(PC平台的穩定度實在讓人很無言)
會認真的評估一下iMac 24"的可行性
可能會把現在的軟體~找一台機器測試一下
確認完成(主要是繪圖計算能力)之後~很快的又要下手了
(對不起~有點小離題~)


買了軟體之後
曾經問過台灣代理商的工程師

"你們的軟體盜版情況很嚴重嗎?"

他的回答是:還好
但是後面附上一句

"盜版我們有測過~不穩定"
(言下之意~大概被客戶問過N次~所以乾脆拿來測看看~把之間的差異弄清楚吧)

"這類盜版的軟體相關後續支援跟服務~我們是沒辦法幫你的"
(這句就很殺~光一個小版本更新就可能會搞死人了)

想一想~專業的工作軟體穩定度是很重要的
即便網路上有號稱"完全破解穩定版"
我還是不會用的
風險的因素是要考慮的




馬克 wrote:
不論使用PC或蘋果的朋友
包含作業系統、文書處理或是其他專業用途的軟體
你們會去購買原版的軟體來使用嗎?..(恕刪)


簡單一句話,這套軟體如果是我日常(在家使用)經常需要用到、非用不可的,價格也合理。我就會買,價格不合理,就找免費替代方案,在辦公室的軟體....當然叫公司買。

Windows XP剛上市時,我的IBM筆記電腦還裝Windows 95,但XP PRO的教育升級版比起一般版來說,不算貴(大約2000多吧?),用家中學生成員的名義,買一套在家用,還可接受。重點是XP比起Windows 95來說,performance真的比較穩定。後來新購的品牌PC、筆記電腦,OS都是隨機版,也算用買的。

大家都習慣用微軟的OFFICE辦公室軟體。這套軟體平常最常用到的就是WORD、EXCEL、POWERPOINT(EXCEL其實寫得很好,是好軟體,也是微軟買來的....WORD就不太穩定)。微軟曾經促銷過OFFICE 2003,3個授權只要2900元左右(原價快6000元)平均一台電腦只要花700多元就有一套原版軟體,家中剛好有三台,促銷價格合理,買來一台裝一份剛好。

影像處理軟體,在Mac上還是以Photoshop為主,一套破萬,對我來說還是很痛,不過多年以前,Adobe的公關部門送我一套當時的最新版(6.0功能完整版),雖然現在來看這版本有點老,但既是原版又是免費,就一直沿用到現在。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是【輸入法】。我還是習慣用注音輸入,PC上最好用的注音輸入法,我就覺得買一套來用是很合理的,因為你每天都會用到它,為了這好用的工具,花一點小錢是很值得的。在mac上....還是內建的漢音最習慣。如果自然輸入法能在mac上推出,我也會買!

以前在玩IBM OS/2 WARP時,經常掏腰包買小軟體支持程式作者,一套費用大概都是19/29美元,說實在的並不貴。Mac OS X上也有不少小型的應用軟體,價格都算合理。去年年底Mac Heist辦了一次公益勸募,12套軟體同捆義賣才49美元!碰到這種機會當然要刷卡支持啦!一次買到12套原版小軟體,還順便作公益,感覺不錯。Mac 自家的iLife也夠用,iWorks不貴,很夠用了。

有些使用者管道特殊,養動物下載應用軟體來用,如果是個人行為,我並不想批評他們,不過我自己是不太敢用這種來路不明,可能被「加料」(you know what....)的軟體。
啊咕咕 wrote:
小弟認為這跟年收入沒...(恕刪)


是的,人就是觀念指導行為...。
用盜版的各種原因,說穿了是為行為合理化的藉口而已。

腦袋裡的東西要改變,需要很多自省的工夫,現在很難囉~;因為環境因素的影響力較強,不過換個環境、就會換個腦袋。
i think if you think from a marketing standpoint, to allow certain percentage of illegal copies around will help in the long run. i am sure Microsoft and Adobe know this very very well.

usually students do not have money to buy softwares. especially those expensive ones. Microsoft sells Office software for cheap price to students, and even "allow" illegal copies in China. Why? because Microsoft want to be come the Industry standard.. although you don't buy now, but i am sure you will buy in the future when you need to use those software for work.

when MIT want to develop sub-$100 notebook computer for poor countries. Both Apple and Microsoft want the notebook to run it own OS. Both of them wanted to give it for FREE. Why? Because poor countries will not be poor all the time, they will be better off in 20-30 years.. and then they will become potential paying customers! how smart!!

Of course, MIT refused their offers.

all i am saying is..... if you can afford the software, buy it. if you can't, and can find a "internet version" then just use it. If you keep using the software and get used to it. You will for sure paying for software one day when anti-pirate technology improve.
最近推廣iTunes Store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引發了自己不少的想法

很多人以"沒錢"當藉口,但反過來說,沒錢就有沒錢的解決方案(存錢~不然就聽廣播嚕)

過完新年,好好存錢買個正版Leopard跟Vista過年吧XD


(所以其實最近微軟採用認證方案雖然很多人叫苦連天,但想一想確實這樣做是有一定的效果的)


姚子2007.1.2

<在封我文啊= =不知道失敗幾次了>
用數據說話的科技自媒體 https://3cdogs.com/
Antus wrote:
i think if...(恕刪)
嗯...這樣的觀念,小弟覺得很危險啊!如果換個比喻.....

因為我窮我肚子餓,所以我就去教堂裡偷東西吃,因為神父知道我買不起,所以他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我偷.....我會這樣繼續偷東西吃,直到有一天我有能力自己賺錢買食物為止......如果食物買的起,我就自己買;買不起我又好想吃,就用偷的......
...
.........
.....................
如果上面的觀念不太對,那盜版軟體不也一樣嗎?

所以我說腦袋裡抽象的觀念很難改,因為行為人會幫自己把不對的行為合理化,久而久之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就非常難跳脫出這樣的思考/行為模式。

智慧財產不單單是站在商人的立場看,更應站在全體社會的長遠利益來看。美國很多歌手兩三年才出一張唱片,一方面他們市場大,二方面大部分消費者是實實在在掏腰包購買的,所以出一張唱片可以撐兩三年,這段時間再費盡心思籌劃下一張專輯,如此循環下去,社會大眾才能持續享有精緻的創作成果。華語流行音樂則不然,誰是當紅炸子雞,廠商馬上打鐵趁熱,套公式寫歌曲(是的,寫歌曲也可以套公式)趕著出下一張,能撈趕快盡量撈,因為盜版猖獗,消費者沒有情,唱片公司也不用有義,如此循環下去,永遠是小成本小製作,很久才能出現一點新格局。紅透半邊天還堅持一年出一張的藝人,已經算是對得起自己良心了(題外話,所以我景仰陶吉吉)。

音樂市場是這樣、拍電視劇和電影也是這樣,寫軟體還是這樣。所以華人的連續劇會歹戲拖棚,拍一堆三廳戲;軟體界更不會有人去寫作業系統,因為一定撐不起那個投資報酬。

回到買軟體這檔事,如果整個社會要向上提升,怎麼可以站在【廠商其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消費者盜】這樣的角度思考?這樣的觀念在社會之中瀰漫,智慧財產的觀念永遠以龜速前進。

不管是不是自己的求生工具,要不要買軟體其實很簡單,謹慎評估自己的需求,有必要才花錢買,沒錢買就有骨氣點,不要用,或是選便宜一點、功能差一點的。現在開源碼、免費/共享軟體這麼多,還怕找不到嗎?除非專業需求,否則一般生活用途,Mac 上找合法、順手、負擔的起的軟體實在很容易,樂趣也很多。
我也覺得樓上所說MS放任盜版的說法怪怪的...

MS現在之所以強勢, 是因為他跟PC/NB 各大品牌達成的硬體搭售協議, 而硬體廠商
為何要搭售XP呢? 因為他是主流作業系統(如果妳去電腦展, NB都是褡Ubuntu妳看消費者會不會罵?)
另外一個原因是, MS每年會根據各廠的貢獻度提供一定比例的行銷預算供硬體廠商運用
(當然廣告的一角一定要有Powered by XP...etc)

在MS帝國如複製人戰爭般的勢力下(指NB/PC的硬體搭售), 光華牌或是DIY市場他根本不必太
在乎, 而且其中某個比例的人沒有那個精力去破解啥原版認證, 終究還是會買隨機版了事,
所以真正堅持不用原版OS的, 反而是可以忽略的少數了, 更別提後面還有BSA會沒事來抓包一下.
我想談一下另類的思考。並非鼓勵盜版,或要求創作者放棄謀生之道,而是鼓勵更寬廣的著作權概念。

智慧財產權,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包括了著作權、商標和專利。要知道這個所謂的「權利」,其實是非常新的,包括最文明的歐洲,也不過是這一兩百年才發展出這樣的觀念。

著作權的部分,台灣採取的是創作保護主義,亦即「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受保護」。商標、專利權部分應是「註冊保護主義」。不過,當我們(受到壓迫而)努力消滅盜版、譴責盜版,特別是以此牟利者時,號稱比我們更文明的歐洲卻早已開始有更深的思考。

我們以盜版為恥,而我們的大有為政府,為了要彰顯國家的文明程度,懲罰盜版自是身先士卒,不遺餘力,當利益團體帶著檢察官、手持搜索票衝進學生宿舍、辦公室(有一天也許是你家)時,少有人會同情使用盜版的人。至於加諸在他身上的印象,從新聞局的政令宣導廣告就可以得知一二。

非常遺憾的是,智慧財產權發展到今天,對知識傳播、人類的全體福祉,真的是一件好事嗎?智慧財產權至高無上,凌駕一切的結果,最終保障了「誰」的利益?

很可惜的,通常不見得是「創作者」。出版、唱片、電腦軟體、電影,都是如此。創作者在這種循環下,並不能真正獲得利益保障,或幸福。

比我們早走一步的歐美,也比我們更早一步吃到「智慧財產權無限上綱」的苦果。動輒得咎、隨時可能觸法、隨時都必須要為他人的權利付出代價的結果,人類的知識傳遞受到阻礙,而財富卻集中在少數人手上,而非創作者。

以軟體創作領域來說,現在已經有許多創作者選擇放棄自己的權利,讓自己的軟體作品成為免費的公共軟體,和捍衛智慧財產權不惜告官抓人的利益團體對比,真可以說是強烈鮮明的對照。

各位也許以為那些都是陽春小軟體吧?不完全是。WWW、Linux都是公共軟體。發明者(剛好都住歐洲)如果捍衛他的智慧財產權並藉此營利,今日他的身價不會比Bill Gates低。但是,他們選擇讓他們的智慧成為公共財產,對人類文明的貢獻良多,令我深感敬佩。

台灣的著作權法基本上是很嚴苛的,但陰霾密佈下,仍有一小片藍天,那就是「合理使用」原則。今天要遏阻盜版,作法並不是靠大力掃蕩或道德勸說,而是適度開放智慧財產權的空間,讓使用者和創作者都覺得「合理」,自然產生強大的說服力。舉例來說,所謂的「微軟OFFICE師生家用版」,一套正版授權曾經只要700元,對有需要的我來說,這種定價,合理(別忘了廠商還是能獲利)又安心(不想用可能被加料的盜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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