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他描述之前的工作情況真的是非常的慘烈
一個人要負責好幾萬字的量, 而且軟體中文化真的不是大家想的那麼容易, 文字檔拿來翻好交回就完事了
通常都要負責從原始檔轉換,翻譯,審稿,校對,編碼,後制軟體工程,審驗,Debug,修訂,最終交件
而過程中微軟也會全程監控,一個不滿意,很多東西都要大改
而時間需要好幾個月,數十人的團隊,金錢,時間成本都相當的龐大,試想一個能賣幾萬套就偷笑的遊戲能支付這
多餘的龐大開銷嗎,等到真正中文化完工,可能遊戲的熱度也過了
我想一般的遊戲公司是沒有這種閒錢跟時間,也沒有興趣能像微軟一樣去開發這個冷門市場的
不知道這樣是否有回答板大的疑問了嗎
要玩翻版(盜版)或破解版的遊戲或軟體,請自己私底下低調的"個人使用",嚴禁用於銷售出租營例,或安裝在學校、公司、或機關機構等電腦中!
自由及免費軟體,以及眾多的網路小遊戲,是可以思考的新方向。
遊戲中文化其實沒有原版發行商的授權是不能做的,熱烈歡迎自行研發自由遊戲軟體,可採GPL或類似授權。
玩正版遊戲的感覺與玩翻版感覺完全不同,如同買票進戲院看電影和從P2P下載翻版電影的感覺也是完全不同,要讓正版市場打開,首先要使正版玩家有一種光榮的感覺,而且料也要充實,有完善的售後服務,且不要有討人厭的所謂"科技保護措施",更重要的,價格要合理,一片PSx遊戲我們能接受的價格是三四百塊。
夜貓子~ wrote:
那我也要捍衛自己的薪水
我買不起車
所以可以敲樓主的玻璃然後大大方方的把車開走
沒有錢就不要玩啊
盜版並不等於偷竊,反而較像逃票坐霸王車,大多補票罰錢了事
絕對不能硬要講道理或恐嚇如果......,絕對沒用的,有時反會令人反感
因為價貴,所以盜版
因為盜版,所以價貴
-->雞生蛋蛋生雞 惡性循環
經常有輿論:不能因為價貴所以盜版
我們也要說:不能因為盜版所以價貴
不但不應該貴,還要積極促銷,吸引至少一小部分盜版族花小錢來"捧場"




























































































